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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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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兴“示范性诉讼” 批量化解KTV侵权纠纷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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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陆 妍)近日,宜兴市法院运用“示范性诉讼+批量化调解”模式,成功化解了一批涉KTV著作权侵权类型化纠纷,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似纠纷发生,实现“化解一批,规范一行”的审理效果。

2026年1月至5月,某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陆续向宜兴法院起诉辖区14家KTV经营主体。2023年至2025年期间,涉案KTV在未与其签订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未缴纳许可使用费的情况下,在经营场所向不特定消费者提供其管理的海量作品的点播业务,涉嫌侵害作品著作权。协会要求涉案KTV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承办法官发现该批案件属于典型的同类型、规模化知识产权纠纷,被告系集中于某一市场的小型KTV门店,经营模式、侵权情形、争议焦点基本雷同。在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分别与14家KTV经营者进行沟通,梳理案件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侵权行为的认定以及赔偿标准两大方面。同时,承办法官发现,经营者普遍对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侵权构成要件、赔偿标准等问题认识不足。此外,承办法官在与协会沟通过程中了解到,该市场共有100余家KTV,均存在相同的侵权行为,后期将会分批进行诉讼,行业类案件纠纷隐患突出。

为避免案件批量累积,实现类型化纠纷源头实质性化解,宜兴法院主动作为,邀请属地派出所参与集中调解座谈。在调解过程中,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向经营者介绍了著作权集体管理制度、版权收费标准、签订许可使用协议流程,承办法官结合同类案件的裁判标准,用通俗易懂的方式释法说理,重点比对了签订许可协议后的稳定经营成本以及侵权可能面临的风险,并一一解答了经营者的疑问和困惑,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

针对该类同质化纠纷,宜兴法院选取其中二次侵权的典型案件进行标杆化审理、示范性判决,使当事人对同类纠纷的裁判结果形成合理预期。依托示范效应,涉案14起案件中,13起案件达成调解协议,1起判决结案。辖区多家未涉诉KTV主动对接版权方,洽谈签订版权许可协议,主动补齐经营合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