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域文化资源助力基层检察文化建设探析
日期:07-23
高苑雪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增强文化自信”。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文化建设的意见》要求,着力推进文化润检、文化强检。地域文化资源作为基层检察文化建设不可替代的本土根基,其深度挖掘与有效转化,已成为基层检察工作走高质效、内涵式、精品化发展道路的重要突破口。当前,各地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初步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实践格局,但仍面临融合浅表化、转化通道不畅、长效机制缺位等共性问题。本文从实践路径层面作简要探析。
寻根,在文化积淀中精准辨识精神内核。地域文化资源助力检察文化建设的第一步,在于从区域历史文化积淀中准确辨识可与检察职业精神相融相通的文化基因,深入把握其精神内核,寻找与检察工作价值追求契合的交汇点。要找准地域文化精神与检察职业价值的“最大公约数”,避免简单标签粘贴。在此基础上,将地域文化精髓转化为检察文化品牌的精神内核,使先贤品格、地域精神转化为干警日常履职的价值引领,使价值倡导走向文化浸润。
铸魂,在制度运行中实现精神深度内化。使文化基因真正入脑入心,需要构建从“辨识”到“内化”的制度化通道。应将地域文化精神内核熔铸为全院工作目标的精神底色,融入日常培训、机制建设、工作评价等环节,使文化价值追求在日常制度运行中浸润人心。制度为文化精神的传承提供稳定载体,文化精神为制度运行注入价值灵魂,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推动地域文化精神从外在符号转化为内在认同。
赋能,在履职办案中推动双向效能转化。深层目标在于实现文化建设与业务发展的双向赋能。在队伍素能涵育上,依托文化阵地开展岗位练兵、技能比武等活动,以文化精神激发内生动力。在业务方向引领上,将地域文化势能转化为司法效能,紧扣辖区发展定位,找准检察履职与文化保护的结合点。在成效彰显上,建立文化品牌与业务建设双向促进机制,形成“文化涵育人才—人才推动业务—业务彰显文化”的良性循环,使文化精神成为引导业务方向的指南针、激发队伍动能的内驱力。
彰形,在品牌传播中拓展社会影响力。将地域文化符号有机融入检察品牌建设,打造具有地方辨识度的文化品牌矩阵,形成点面结合、各具特色的品牌格局。善用短视频、微动漫等新媒体形式,将专业检察工作转化为生动的文化产品,增强传播亲和力。将检察文化品牌植入城市公共空间,使检察文化融入民众日常生活,拓展品牌的社会能见度与公众认同感,实现从“系统内认可”走向“全社会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