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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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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伪造妻子签名 冒名诉讼被罚

日期: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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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综合动态       上一篇    下一篇

女子从未参加诉讼,却背负巨额债务,成为被执行人,名下房产被司法拍卖。近日,盐城经开区检察院依法监督一起冒名诉讼案,推动法院对涉案人员处以1万元罚款,维护司法秩序。

“我从没参与诉讼却背负了巨额债务,名下房子也被司法拍卖!”2025年12月,一头雾水的洪某向检察机关申请监督,一桩虚假委托的民间借贷纠纷就此揭开。

事情要从数年前的借贷说起。2019年,洪某夫妇因资金周转,向周某借款210万元,将洪某名下房产过户至周某名下作为担保。此后丈夫刘某又以夫妻二人名义,向吉某借款260万元用于偿还前述借款。因资金周转问题未能按期还款,2024年1月,吉某将洪某夫妻诉至法院,要求还本付息。

案件审理期间,庭审、调解全程均由丈夫刘某独自参与。支撑刘某出庭的,是一份署有洪某名字的授权委托书。直至2025年4月,法院依法对案涉房产实施司法拍卖,洪某才知晓自己被卷入诉讼,还需承担310万元共同还款责任。

2025年12月,洪某向检察机关提出委托书上签名并非本人所签。承办检察官发现疑点:卷宗材料显示洪某从未到庭,全部诉讼事宜均由刘某一手经办。为查清事实,检察机关委托司法鉴定,鉴定意见证实授权委托书中“洪某”签名系伪造。

真相随之水落石出。2024年3月案件审理阶段,刘某在洪某完全不知情的情形下,私自伪造授权委托书,以洪某委托代理人身份参加诉讼,擅自代表夫妻双方与吉某达成调解协议,确认310万元共同还款义务,民事调解书也由刘某代为签收,洪某自始至终被蒙在鼓里。

检察机关审查认为,刘某伪造签名形成的委托并非洪某真实意思表示,对洪某不发生效力。办案检察官同时考量,单纯启动审判监督程序,难以一次性实质化解多方债权债务矛盾。为此,检察官向借贷双方充分释法说理、厘清法律责任,持续开展矛盾疏导工作。经多方协调,当事人达成和解:将涉案房产拍卖款交由吉某受偿,吉某自愿放弃剩余债权,各方再无纠葛。

针对刘某伪造签名、虚假委托参与诉讼,妨害民事诉讼秩序的违法行为,盐城经开区检察院同步向审理法院提出监督意见,建议依法予以惩戒,法院采纳检察建议,并于2026年6月29日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1万元的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