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曹恩妮)“谢谢法官,这么热的天还麻烦你们跑一趟,事情终于了结了!”近日,如皋市法院磨头法庭法官何叶成功调解一起土地租赁合同纠纷,被告当场给付1800元,该起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2022年,被告江某与原告沈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合同约定:土地租期为五年,不得随意退租,否则应承担违约金6000元;租赁结束后土地必须恢复原样。2025年,江某提前搬离,且未按合同约定将土地恢复原样。经中间人协调,江某虽曾组织清理,但沈某认为清理不彻底,土地中仍残留碎砖,影响正常耕种,加之压坏的部分路面亦未修复,遂诉至法院,要求江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庭审中,双方对土地清理问题争执不下。为查明事实、厘清症结,何叶来到案涉土地现场勘验,实地查看土地中掩埋的碎砖情况。现场大部分土地虽已被填埋处置,但案件尚有协商解决空间。何叶采取“背靠背”方式,分别与原被告进行沟通,耐心释法明理,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
“土地经使用后难免留有痕迹,恢复的标准尺度不一。大家都各退一步,依法合情合理把问题解决。”经过多轮协商,双方最终达成和解协议:江某当场一次性给付原告沈某1800元,沈某主动放弃其他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