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医美从业者被罚6万元赔偿16万元
日期:07-21
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崇法宣)两年前,28岁的女子季某在朋友介绍下,到没有任何医疗资质的葛某家中花800元注射“水光针”。本想变美,没料到引发严重过敏、面部肿胀,季某后续又在葛某处不当注射“溶解酶”,最终导致面部永久性凹陷,留下了难以修复的疤痕。去年底,南通市崇川区卫健委对葛某作出没收违法所得800元,并处罚款6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今年4月,季某将葛某诉至崇川区法院,要求赔偿损失。
唐闸人民法庭法官助理韩敏考虑到非法医美纠纷的专业性和特殊性,邀请崇川区卫生监督所所长仇恒辉共同参与调解,一边耐心释法,向当事人明确“无资质行医”的违法后果;一边结合专业意见,厘清损害的因果关系,反复和双方沟通协商,分头展开调解工作。
最终,在多方努力下,季某与葛某达成调解协议:葛某一次性赔偿季某各项损失共计16万元,并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这场因非法医美引发的纠纷,终于画上了句号。
法官提醒:医疗美容本质上是侵入性的医疗诊疗行为,绝非普通的生活美容,其中潜藏着很大的、不可逆的容貌与身体健康损害风险。一些居家工作室或熟人介绍的无资质上门非法医美项目,有时会引发严重后遗症,不仅对受害者外貌、心理健康造成长久重创,还给受害者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严重时甚至会危及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