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翟 敏 通讯员 白艳鹤)“感谢法官高效执行,帮我们将厂房腾空复原,我们可以甩开膀子干了。”近日,申请执行人某公司法定代表人钱某来到泰州市姜堰区法院执行局为案件承办法官送上锦旗,连连道谢。
据介绍,该案生效判决明确,被执行人公司既要支付拖欠租金,又须腾空设备并恢复厂房原状后交付,逾期另计占有使用费。然而,履行陷入两难:申请执行人担忧设备一旦搬离,后续租金偿付与恢复原状判项无法得到保障;被执行人则认为申请执行人对“恢复原状”的解释过于严苛。双方因互不信任且标准分歧,致使判决履行在“搬与不搬”的关键环节上陷入僵局。
姜堰法院立案后迅速研判,现场查封大型设备、扣押被执行人车辆,在保障租金履行的前提下责令其搬走剩余设备并先行恢复厂房原状。经法院协调,被执行人公司实际控制人主动提供执行担保,钱某也表态积极配合厂房的腾空复原工作。执行期间,法院干警多次组织双方就恢复原状的争议事项现场协调、逐项确认,最终在一个月内完成厂房腾空复原,并将拖欠的租金及厂房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记者了解到,近年来,姜堰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在办理涉企案件时采取“灵活执行+柔性执行”的方式,为企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这起案件的圆满解决,是姜堰法院为企业纾困解难、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