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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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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基层检务督察应严把“三个管理”首道关

日期:0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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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最高检提出一体推进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构建“大管理”工作格局,核心是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基层检察院作为司法办案的前沿阵地,是“三个管理”落地见效的关键环节。检务督察作为检察机关内部监督专责力量,必须坚持关口前移、源头防控、全程督责,在“三个管理”中主动把好首道监督关口,以精准监督、刚性督察筑牢司法办案第一道防线,推动形成管理、监督、追责、整改的工作闭环。

把好首道关,首在锚定业务管理方向,守住政治与履职首关。业务管理管方向、管全局、管统筹,事关检察工作政治属性和履职质效。基层检务督察要把政治监督摆在首位,紧盯上级决策部署、院党组工作安排、“四大检察”重点任务以及业务清单执行情况,对履职中的偏差、梗阻、作风问题靠前监督、及时纠偏。聚焦业务态势分析、质效研判、司法责任制落实,强化对检察官履职行为和权力运行的日常监督,严查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确保业务管理不偏向、不走空,以首道监督守住业务管理的政治关、方向关、落实关。

把好首道关,重在嵌入案件管理流程,守住程序与规范首关。案件管理贯穿案件受理、流转、审批、办结全生命周期,是规范司法行为的核心抓手。基层检务督察要变事后核查为嵌入式、前端式监督,加强与案件管理部门协同联动,对案件入口、流程节点、办案期限、文书制作、涉案财物管理等关键环节同步监督。紧盯超期办案、程序瑕疵、案卡填录不规范、信息公开不到位等问题,建立早预警、早纠正、早督办机制,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以首道监督守住案件管理的程序关、效率关、合规关。

把好首道关,贵在前置质量管理防线,守住实体与效果首关。质量管理是司法公正的底线保障,直接关系办案质量与司法公信力。基层检务督察要坚持预防为先、评查为要、追责为戒,主动参与案件质量评查,对重大敏感、诉判不一、捕后不诉、信访易发等案件开展专项督察,紧盯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释法说理等核心环节。对评查发现的质量问题,区分情形、限期整改;对存在主观故意、重大过失的,依规启动司法责任调查,推动评查结果与考核、评优、入额等刚性挂钩,倒逼检察官提升办案质效,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把好首道关,要在强化部门协同联动,织密全链条监督首关。“三个管理”一体贯通、环环相扣,检务督察必须主动融入大管理格局,构建“督察+案管+业务”协同联动机制,在业务管理中聚焦决策落实,在案件管理中抓实过程合规,在质量管理中紧盯结果追责,形成管理有监督、监督促管理、整改提质效的良性循环。坚持严管与厚爱结合、激励与约束并重,既以刚性督察守住办案底线,又以精准指导助力规范履职,让首道关真正成为安全关、责任关、质效关。

基层稳则全局稳,首关严则全程安。新时代新征程,基层检务督察要坚守监督首责、勇担管理首关,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严作风,在“三个管理”中靠前监督、主动监督、精准监督,以首道监督之力护航检察权规范运行,以首道把关之效保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新时代基层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与监督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