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款明明付清了,为什么提不到车?”2024年12月,南京某4S店门口,客户周某满脸期待地准备提走自己订购的新车,却被店经理告知:公司根本没有他的购车记录。
一场由4S店内部销售顾问精心编织的“资金腾挪”骗局,由此浮出水面。经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判决已生效。
销售精英的“资金黑洞”:
660万元车款流入私账
陈某曾是这家4S店的销售骨干。2022年5月起,她利用职务便利,在销售汽车过程中,要求客户将购车款直接打入她个人的银行卡、支付宝或微信账户。客户看到盖有真实公章的购车合同,往往不会怀疑。
然而,这笔钱并未进入公司对公账户。陈某将其中大部分用于购买奢侈品包、服饰等高档消费品。为了掩盖资金窟窿,她想出了一套“拆东墙补西墙”的操作:以低于市场价或承诺额外优惠为诱饵,继续拉新客户,签订“阴阳合同”、伪造代付款证明,用后期客户的车款为前期客户提车、垫付购置税。
截至2024年12月案发,陈某共截留37名客户的购车款,累计660余万元。这些客户中,有人等来了车,更多的人等来的却是“无车可提”的尴尬境地。
微信聊天记录“开口”:
290万元诈骗事实浮出水面
案件移送南京市秦淮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后,检察官在逐条梳理陈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时,一个更隐蔽的犯罪链条被揭开。
“有个客户贷款办不下来,您帮我周转一下,贷款批下来分您利息。”“公司有个返利活动,先占个名额,钱回头退您。”——陈某以“客户无法办理贷款”“定金未购车可套现”“有优惠返利活动需要合作”等理由,骗取多名被害人信任,诱使其以“出资合作赚取息差”“套现定金”“占优惠名额”等名义转账。
这些被害人本以为是在帮销售“完成任务”,顺便赚点好处费,实则掉入了陈某精心设计的骗局。经检察机关全面审查,陈某以此类手段骗取钱款共计290余万元。
秦淮区检察院依法对陈某涉嫌诈骗的事实予以追加起诉。最终,法院认定其构成诈骗罪和职务侵占罪,两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30万元。
检察履职:
助力行业“堵漏”
“一个销售员能在长达两年半的时间里截留近千万元资金,企业的资金监管和合同流程一定存在漏洞。”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主动延伸履职。
检察官实地走访了涉案企业,并与汽车销售商会进行座谈,就4S店销售环节中存在的法律风险进行专项提示。从合同签订、对公账户强制核验,到客户回访、财务对账频率,检察机关提出了一系列具体、可操作的整改建议。
与此同时,秦淮区检察院以“送法进企”专项行动为抓手,依托“园区检察官”机制、知识产权综合履职、专题法治宣传等举措,持续为各类经营主体提供精准法治护航。今年以来,该院已走访20余家汽车销售、商贸服务等企业,推动完善内部风控体系,助力企业从源头上堵塞管理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