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 琛)近日,苏州市吴中区法院柔性调处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以“快调快结”为双方妥善止损、化解纠纷,案件圆满解决后当事人专程送来锦旗致谢。
2024年夏天,原、被告签下购房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名下位于某小区房屋,价款为245万元。然而,被告在支付4.3万元后却提出不再履行,要求解约。对此,原告坚决拒绝,要求被告继续履约。双方多次沟通却无果而终。原告最终一纸诉状将被告诉至法院。
审理中,承办法官细致核查案件事实,了解到双方争议症结:被告突遭家庭变故,其丈夫发生工作变动,家人此时又遭受重病,多重原因导致其无法凑齐首付,故难以履行合同。而原告卖房用于改善置换,急需用案涉房款支付新购房首付款,面临违约风险。
面对这起“两难”纠纷,法官考虑到双方分歧较大,如若不能尽快解决矛盾,可能导致双方损失进一步扩大,故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当即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承办人首先充分倾听各自诉求与现实困境,继而充分释法析理、阐明法律风险,逐一解答当事人疑问,反复折中调和双方矛盾,有效缓和双方对立情绪,推动双方放下分歧、自愿达成和解方案。
最终,原告体谅被告家庭变故,不再坚持继续履约、同意解除合同,但提出自身为垫付新房首付额外产生资金成本,需合理补偿损失。被告对违约行为深表歉意,因家庭原因无法再继续履行合同,但愿意尽力赔偿原告,因资金困难希望分期履行。经多方协调,双方达成调解,该争议得以实质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