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月,泰州市姜堰区溱潼镇正进入暑期,气温逐渐攀升。姜堰区法院溱潼法庭“艳雯芳”团队的法官助理丁伟叶像往常一样整理卷宗,一阵急促的电话铃声打破了午后的宁静。
电话那头是溱潼镇综治中心工作人员焦急的声音:一起涉及重病未成年人的抚养纠纷中,由于孩子奶奶与外婆争执不下,多次报警都没能解决,请求法庭紧急介入指导调解。
这起纠纷的主角,是15岁的男孩轩轩(化名)。他本应拥有奔跑在阳光下的青春,却在9岁时被确诊为罕见病,身体落下严重残疾,生活完全无法自理。轩轩的父母早已离异。父亲因犯罪正在服刑,母亲再婚,目前已处于孕晚期。轩轩主要依靠残疾补贴生活,由母亲和奶奶轮流照料。然而,随着母亲孕期身体负担不断加重,奶奶年事渐高、身体状况也大不如前,两位主要照护者都越来越力不从心。与此同时,长辈之间对母亲“改嫁生娃”一事心存芥蒂,家庭内部矛盾日益凸显,原本脆弱的照护体系几近崩溃。孩子外婆因独自承担照护压力过大,将轩轩直接送至奶奶的工作场所后离去。周边群众多次报警,民警先后出警四次,均调解无果。
矛盾上交至综治中心后,中心迅速启动“庭所共建”联动联调机制,邀请妇联、民政、残联及溱潼法庭、溱潼镇派出所共同参与,将调解地点设在派出所调解室。接到任务后,“艳雯芳”团队谨慎研判、梳理案情——因为这不仅仅是照护分工之争,更关乎法定监护责任的落实与未成年人的生存权益。
调解室内,奶奶含泪诉说着自己的病痛与对儿媳的怨气,外婆则哽咽着表示自己年事已高、力不从心。面对僵局,溱潼法庭庭长孙素华和丁伟叶并未止于安抚情绪,而是从法律源头入手厘清责任:依据民法典,在父亲服刑期间,母亲是轩轩唯一的第一顺序法定监护人,监护职责不因再婚或怀孕而免除。同时,法庭干警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两位老人释明“临时照护”与“法定监护”的本质区别——临时委托照护不等于转移监护权,母亲的法律责任始终存在。
但基于人道主义和家庭互助精神,奶奶和外婆完全可以协议轮值,既帮衬小辈,也帮这个家庭渡过眼前的震荡期。
经过一番释法说理,双方情绪逐步缓和。在多轮协商后,于综治中心、妇联、民政局等部门共同见证下,奶奶和外婆最终达成书面和解协议:轩轩父亲出狱前,由两人临时监护照护,按“奶奶10天、外婆13天”的周期轮替接续。协议特别注明,此安排仅为家庭内部的临时互助分工,丝毫不影响母亲的法定监护权责,亦为父亲回归家庭后的监护衔接预留平稳过渡空间。
调解虽已落幕,关爱并未停止。7月7日,“艳雯芳”团队的“法官妈妈”王璐与丁伟叶带着牛奶、面包等生活物资,专程来到轩轩家中回访。孩子床前摆放着轮值照护记录本,上面工整记录着喂药、翻身、按摩的时间。王璐叮嘱两位老人保重身体,并表示法庭将持续关注孩子的成长状况,必要时可协调民政、残联落实更多救助政策。
此次纠纷的圆满解决,既是一次守护未成年人权益的生动实践,也是一场温情的亲情修复,让这株曾风雨飘摇的“幼苗”,在多方守护中重新沐浴阳光与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