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流程监控实质化运行的路径探索

日期:07-09
字号:
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2024年10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作出“一取消三不再”决定,同时部署一体抓实“三个管理”。2026年全国检察长会议明确提出,要持续健全检察环节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着力构建高质效办案制度机制体系,推动法律监督全面提质增效,并确定了包含科学管理体系在内的“五个体系”建设目标。其中,科学管理体系的构建,回答了高质效办案的保障问题,解决“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的问题。流程监控作为案件管理的核心抓手,是构建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体系的重要一环。笔者认为,流程监控应当从简单的纠错式监督,向全链条、闭环式治理升级,聚焦领域、方式、贯通、驱动四个关键,在四个维度上推进实质化监管,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坚实的管理保障。

从重点监督走向全程管理

过去,流程监控工作存在明显的“偏科”现象,盯刑事案件较多、盯其他案件较少,对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的程序监督相对薄弱。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把“四大检察”都纳入监控范围,实现全覆盖。在刑事检察领域,应将触角从传统的捕诉流程向新领域和监控盲区延伸,确保流程监控在刑事检察领域做深做实。比如针对行刑反向衔接案件,需从刑事与行政两条线双向梳理监控要点,同步审视其程序衔接的正当性及文书规范的逻辑一致性,确保“不刑”不等于“不罚”的监督链条在程序上实现闭环。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领域,则应聚焦立案、调查、提出监督意见等关键程序节点,开展类型化梳理与风险要点提炼,构建常态化的程序巡查模式,实现对检察权运行的全面程序规范。

从被动纠错走向主动预防

流程监控的深层价值不在于对已然程序瑕疵的发现与纠正,而在于通过风险点的归纳与规则指引,实现对未然程序风险的预防性治理。从“纠错”到“防错”的功能升级,是流程监控制度实质化运行的关键标志。具体而言,需将分散的个案监控结果进行系统性整合,通过归纳梳理汇总上升为普适性的规范化指引。一方面,分类建立问题预防清单,将反复出现的程序错误问题,按业务类别编纂为操作性强的规范手册,为检察官提供明确指引。另一方面,建立双向互动的学习反思机制,借助剖析会、研习会等形式,对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分析与交流探讨,推动流程监控从单向监管转向双向互动、共同提升,最终实现程序规范意识的内化与自觉遵守。

从单兵作战走向系统贯通

“三个管理”虽各有侧重,且又紧密联系,需贯通融合、一体推进,才能释放最大效能。流程监控不应是独立的孤岛,而应与业务管理、质量管理深度衔接,形成逻辑严密、功能互补的有机整体,真正实现流程监控工作的提质增效。一方面,要通过全流程监控抓取的共性程序问题,为业务管理提供风险预警清单与类案研判素材,推动个案的程序瑕疵整改转化为普遍性的业务治理规范,实现“监控发现问题—业务修正规则”的良性循环。另一方面,也要把业务质效分析中发现的异常数据、案件质量评查中发现的程序问题,作为检验和校准流程监控准确度的“反光镜”,使后端的管理效能回头反哺和优化前端监控,持续优化监控的重点和方向。

从传统监控走向数字驱动

随着数字检察战略深入推进,过去靠人工盯的流程监控,正朝着“数据驱动、智能辅助”的方向转变。智能化不是简单的工具堆砌,而是要从根本上改变流程监控的模式。第一,建立基于大数据的智能预警模型。把大量办案数据里的程序节点特征、时长规律和常见问题提炼出来,通过算法自动预测、精准锁定即将超期、已经超期或存在程序错漏的风险案件,真正将事后纠错变成事前、事中精准干预。第二,借助自然语言处理等技术,提升程序瑕疵的自动识别能力,对文书规范性、案卡与文书逻辑一致性、流程节点完整性等要素进行自动比对筛查,减少案管人员的重复性事务,使其能专注于规则提炼和风险研判。第三,依托知识图谱技术,把离散的监控规则、法律法规和案例积淀,结构化地嵌入监控平台,使其不仅是一个发现问题工具,更升级为一个能实时提供法条索引和规范指引的伴随式智能知识库,从而全面提升流程监控的精准度和检察管理的整体智能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