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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6
星期三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楼下防水铁皮“长”到楼上窗台

日期: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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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开 庭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郭玉昆

房屋漏水很糟心,着急解决就在外墙钉铁皮防水,然而铁皮延伸到了楼上邻居的外墙,这样做可以吗?近日,太仓市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排除妨害纠纷。

王某与张某是上下楼的邻居。2025年,住在楼下的张某装修房子时,发现自家阳台漏水。为了解决漏水问题,他没有跟楼上的王某商量,直接在自己阳台外的墙上安装了一块铁皮。这块铁皮往上延伸至王某家的窗台,还用膨胀螺丝钉入王某的外墙。更糟糕的是,安装过程中还把王某阳台下沿的部分瓷砖震裂了。

王某认为,这块铁皮影响了自己阳台的隔音和防水,坚决要求张某将铁皮全部拆除。张某却觉得外墙是大家共有的,其是为了解决自家阳台的漏水问题。双方多次协商未果,王某将张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拆除阳台外的铁皮。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当事人作为邻居,本应和睦相处,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王某作为房屋业主,依法享有房屋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及对应外墙的合理使用权。张某在装修过程中,为解决阳台漏水问题,在未与王某充分协商,亦未取得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将铁皮延伸至王某房屋阳台对应的外墙面,并因安装行为致王某阳台下沿瓷砖开裂,客观上妨碍了王某对其专有部分的正常使用,侵害了王某的物权。虽然张某有防水需求,具有一定合理性,但其采取的方式应以不损害相邻方合法权益为前提。最终,法院兼顾双方利益,判决张某限期将铁皮下移至两阳台交界处中间楼板以下的外墙位置。

法官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漏水不是侵权的“挡箭牌”,解决自家问题可以采取内部防水、加装滴水线等不损害邻居的方式,不能以“共有”为名,随意将构件钉入他人专有部分对应的外墙面,更不能损坏他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