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俊玲
总有人跟我说:“你性子这么软,说话轻声细语的,哪像法官啊?”我每次都笑着认下前半句——性子软,我承认。可要说我不像法官,这话我可真不服。那法官该是什么样?在我这儿,大概是下面这样。
比起敲法槌,我更想先当好“听众”
刚办案那会儿,我也爱痛快:查清事实,一锤定音,干脆利落。可后来发现,很多当事人走进法庭,手里攥着诉状,心里却揣着一团乱麻——委屈、不甘、憋屈,全拧成死结。你让他把肚子里的话倒干净,就会发现,情绪缓下来之后,同一件事,说得都没那么冲了。不是事实变了,是他觉得有人愿意听,那股气就松了大半。这时候我再把法律条文换成大白话,掰开揉碎讲利弊,十有八九,对方能听得进去。所以我现在不急着敲槌,先让双方把话说完。不是磨蹭,是“磨刀不误砍柴工”。
调解不是“和稀泥”,是帮人解心结
我习惯把工夫花在庭前。送文书、打电话,甚至跟代理人多聊几句,提前摸清双方的真实想法:底线在哪儿?有没有缓和的余地?心里先有本账。到了庭审环节,事实查清楚后,我从不把调解当成程序里的“规定动作”。我会结合查明的情况,让双方心里都有杆秤:一头是法律上能争取到什么,一头是走哪条路代价最小、效果最好。能当庭谈拢最好;谈不拢,也能让那股“非争个你死我活”的火气降降温。哪怕判决已经写了、文书也送了,只要双方还有“再商量商量”的意愿,我总愿意腾出时间,在生效判决框架里帮他们找一个都能接受、“不硌牙”的方案。一纸判决容易,双方都服气才难。
温柔有边界,原则不让步
温和是递给别人的,原则是刻在心里的。碰上提的要求超出法律边界的当事人,我从不会因为心软就含含糊糊,也不会因为对方拍桌子瞪眼就跟着急。我会把法律规定一条一条摆到桌面上:哪条诉求有依据、哪条离题太远,举证责任在谁,败诉风险在哪,全摊开,说清楚。有当事人事后感慨,说我说话和气,但句句都在点子上,该坚持的一点没松。对,因为法律在那儿,我不能退。
柔软有棱角,自洽也自在。
做法官,我觉得心态同本事一样重要。我不怕案卷堆成山,也不怕案子多棘手,就怕自己没了耐性、丢了初心。我接受自己性子软、轻声细语,也接受每件案子都有它的难处。但我认认真真对待每一次倾听、每一次调解、每一份判决,在细碎的日常里,守住心里的光。这就是我——一个软乎乎、但有棱有角的法官。
(作者系泗阳县人民法院民庭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