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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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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高考前夕的“特殊放行”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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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记者 陈 坚

本报通讯员 黄晨阳

“孩子分数上了一本线,真心感谢法院的体谅和包容!”近日,高考成绩公布后,被执行人王某第一时间致电南通市崇川区法院执行局干警,言语间满是欣喜与感激。

一通特殊的来电,背后是一场法理温情兼具的善意执行。崇川法院执行干警以柔性执法守护学子前程、体恤民生困境,用司法善意化解矛盾、感化当事人,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让冰冷的法条有了温暖底色。

此前,崇川法院在办理一起执行案件过程中,多次联系被执行人王某均未取得有效进展。6月5日晚,崇川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线索后,在某酒店控制住王某。面对干警,被执行人道出原委,此次入住酒店是为即将参加高考的女儿营造安静的备考环境,全力护航孩子冲刺高考。高考是人生的关键节点,关乎家庭期盼与孩子未来。执行干警充分考量特殊情况,坚守善意文明执行原则,在严守法律底线的前提下,依法暂缓采取强制措施,给予学子安心备考的空间,并与王某约定高考结束后到法院配合处理案件。

6月10日,被执行人王某如约来到崇川法院接受询问,积极配合案件调查。经了解,王某长期独自务工,陪读照料女儿求学,家庭经济困难,确实不具备一次性全额还款的能力。为最大限度平衡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居中协调,积极搭建沟通桥梁。在法官的不懈疏导下,申请执行人充分体谅被执行人的实际困境,双方自愿达成一致意见,签订分期还款和解协议。

法院的暖心举措让王某的女儿得以安心备考、稳定发挥。王某来电时坦言,法院在依法公正办案的同时,体恤到她的难处,让身处困境的她备感温暖。同时,她也深刻认识到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并郑重承诺,将严格恪守和解协议约定,按时足额履行每一期还款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