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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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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南京探索立法保障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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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徐 佳 肖日东

本报记者 丁 平

拟建立“一人公司”系统性支持制度、拟鼓励和支持人工智能开源社区建设……6月29日至30日召开的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首次审议了《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此举标志着南京在推动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强化法治保障方面迈出关键一步,旨在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助力南京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先导城市。

产业基础雄厚 法治保障需求迫切

作为全国首个“中国软件名城”和我省唯一的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具有明显的先发优势和厚实的发展基础。据了解,南京已集聚相关企业3600余家,从业人员达数十万人,产业规模突破3000亿元。

然而,产业发展仍面临挑战。“人工智能与传统产业融合不够深入、场景开发应用不够充分、基础设施保障和统筹协调机制尚待完善等问题依然存在。”南京市工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部分新技术、新产品难以找到合适的落地场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效率有待提高,有必要通过及时、高质量的立法,在算力、算法、数据、模型、场景、人才等关键要素上提供法治引导和刚性支撑。

广纳民意 打造实用良法

在年初的市人代会上,《南京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和创新应用促进条例》被正式确立为今年的立法项目。南京市人大常委会为此成立立法领导小组及专家咨询组,主要领导带队赴上海、杭州等地学习先进经验,并多次深入本地企业、科研单位调研。

在《条例(草案)》制定过程中,南京市人大财经委、市工信局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并组织召开多场座谈会,听取行政相对人、相关部门、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意见,来自科研机构、企业和法律界的代表积极建言。经论证后,大部分建议被《条例(草案)》吸收采纳。5月29日,南京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草案)》,并以议案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突出南京特色 探索制度创新

记者了解到,《条例(草案)》共七章六十二条,紧扣南京科教资源、产业基础和应用场景优势,以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推动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为目标,坚持固化南京经验、依法定责赋权、探索制度创新,构建全链条、全要素、全周期的制度框架。

《条例(草案)》提出鼓励政府部门通过合作创新采购,订购、首购以及依法单一来源采购人工智能创新产品,明确建设“车路云一体化”协同场景,支持自动驾驶商业化运营试点;引导人工智能与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深度融合,推动软件企业向智能原生企业转型,发挥“宁工品推”品牌作用,构建“发现—培育—推广”全生命周期的应用生态;鼓励各区打造“一人公司”社区,提供一站式集成服务,支持“单人成军”等新型创业模式,并就探索词元计费的数据价值核算机制及创业失败帮扶机制,拟提出制度性的探索。

“《条例(草案)》确立了人工智能产业全链条立法定位,系统性引入OPC(OTC)企业支持框架,特别是关于‘一人公司’创新创业模式的部署,具有很强的地方立法先行探索意义。”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入选者、国家科技专家库专家、南京市知联会科技创新专委会副主任郭哲滔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