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睢法宣
毒品是摧毁个人人生、破碎家庭幸福、危害社会安定的毒瘤。毒品犯罪隐蔽性强、滋生危害极大。为筑牢全民禁毒防线,震慑涉毒违法犯罪,睢宁县法院发布三起毒品犯罪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警示,引导全社会珍爱生命、远离毒品。
私开管制药贩卖终获刑
2022年6月至10月,被告人朱某某在经营某药店期间,明知金某某购买氨酚曲马多、盐酸曲马多药物系用于个人吸食,仍违规加价向金某某出售上述药物50余盒。2023年6月,金某某因在市面上难以购买曲马多药物,再次联系朱某某加价购药,朱某某仍向其违规售卖。
2023年7月1日,曲马多复方制剂正式升级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目录。禁令施行后,朱某某仍心存侥幸,利用其在某医院从事助理医师的工作便利,规避医疗机构麻精药品管控流程,私自使用医生账号,假借住院患者诊疗名义,违规超额开具氨酚曲马多、盐酸曲马多等精神管制药品,在2023年7月至12月期间累计非法套取16盒。此后,朱某某先后十余次将违规套取的曲马多药品加价出售给金某某及金某某介绍的刘某、王某等社会人员,供上述人员吸食。经折算,涉案曲马多药品折合海洛因约0.15克。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朱某某明知曲马多系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仍多次向他人贩卖,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被告人朱某某自首、认罪认罚、主动退赃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睢宁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朱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麻精药品是一把“双刃剑”,在合法医疗场景中是救治患者的良药,一旦脱离监管、非法流入社会,就会沦为害人的毒品,严重危害人体神经系统,极易造成吸食者成瘾、身体受损,甚至诱发各类次生违法犯罪。朱某某身为医务人员,本该是药品安全、群众健康的守护者,却背弃职业操守,利用岗位便利,钻医疗管理漏洞,违规套取、贩卖麻精药物牟利,不仅严重扰乱医疗药品管理秩序,更触碰了禁毒法律红线。本案判决对医药从业者、药品经营主体具有极强的警示教育意义,纠正了部分从业人员“利用行业漏洞牟取私利不算犯罪”的错误认知,彰显人民法院对于毒品犯罪零容忍的鲜明态度。
寄递“冰毒”难逃法网
被告人彭某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吸毒人员张某,后向张某出售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0.31克,并通过快递邮寄给张某完成毒品交付。
法院审理认为,彭某某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综合考虑彭某某坦白、立功、认罪认罚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睢宁县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彭某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部分群众错误认为“少量贩毒不是大事”,实则法律明确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该案是典型的网络零包贩毒案件,彭某某涉案冰毒仅0.31克,看似数量微小,作案手段隐蔽,但终究难逃法律制裁。该案警示广大群众,毒品犯罪没有“微小之说”,法律底线不容试探,切勿贪图小额非法利益触碰禁毒红线。
生日派对岂能变“毒趴”
被告人高某为庆祝生日,在某KTV房间内,容留王某、毛某、朱某等人吸食氯胺酮(俗称“K粉”)、“神仙水”,其本人亦参与吸食。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高某坦白、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睢宁法院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生日聚会、朋友聚餐本是增进情谊的休闲活动,但部分年轻人盲目追求刺激、跟风猎奇,误将吸食新型毒品当作时髦消遣,殊不知吸毒行为本身即违法行为,提供场地容纳他人吸毒更构成刑事犯罪。该案告诫广大群众,休闲娱乐不能突破法律底线,既要自觉抵制各类新型毒品诱惑,不参与吸毒,更不能为吸毒人员提供场所,谨慎交友,远离涉毒圈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