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莉莉 崔星丹
本报记者 郎建强
“同志,这是我自己种的生菜,刚从地里摘的,特别新鲜,你们一定要收下!”5月12日清晨,检察干警小崔刚到单位大门口,就看到七旬军属王大妈提着满满一篮绿油油的生菜,在扬中市检察院大门口翘首以盼。与此前送水果被婉拒不同,这一次,小崔接过了这篮承载着老人朴实谢意的蔬菜,也收下了这份跨越检民的信任与温情。
今年年初,王大妈骑行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右手腕部被诊断为粉碎性骨折。交警部门多次组织调解不成,肇事方避而不见、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这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大妈本就拮据的生活更加雪上加霜。王大妈亲生儿子因故早早离世,后收养一子于一年前参军入伍,是全家的骄傲,也是老人的精神支柱;老伴此前身患癌症后卧病在床,常年服药,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年过七旬的王大妈原本在附近工厂打零工,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来源。养伤期间,王大妈不仅失去了收入,还欠下医疗费用。为了节省医药费,王大妈甚至拒绝了让医生用石膏固定手腕,仅用一个废旧硬纸板绑在手腕上稍作固定。为不影响儿子安心服役,老人独自承受着身体的伤痛与生活的重压,始终未将此事告知远方的儿子。
扬中市检察院在开展“三官一律进社区”活动中获悉此事后,第一时间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全力为困难军属排忧解难。考虑到王大妈行动不便、法律知识匮乏,承办检察官主动上门对接,耐心讲解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规定,细致梳理案件脉络,全程协助老人收集交通事故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误工证明等关键证据,并帮助她申请法律援助,依法向法院提交支持起诉意见书,切实弥补老人诉讼能力短板。庭审中,围绕案件事实、法律适用等关键环节充分发表意见,积极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最终帮助王大妈顺利拿到8000元赔偿款,解了老人的燃眉之急。
调解成功后,心怀感激的王大妈第一时间买了一袋水果送到检察院,却被检察官婉言谢绝:“我们只是做了应该做的事,不能收您的东西。”检察官的真诚回应,让老人备感温暖。几天后,看着自家菜园里长势喜人的生菜,王大妈心生一计,一大早便采摘了最新鲜的一篮,乘坐半个多小时公交车进城,到农贸市场摆了个小摊,先将部分生菜售卖,随后特意留下一篮送到检察院,她恳切地说:“买过我菜的人都说新鲜好吃,这是我自己种的,一点心意,你们可不能再拒绝了。”
一篮普通生菜,虽无昂贵价值,却承载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认可与信赖,彰显着检民同心的深厚情谊。近年来,扬中市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聚焦老年人、军属等困难群体权益保障,扎实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将司法温情融入履职全过程,用心用情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庄严承诺,用检察担当架起了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