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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智媒时代网络舆情的法治化治理路径

日期: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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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吕佳晶

智媒时代,人工智能、大数据、算法推荐等新技术浪潮席卷而来,不仅重构了信息传播格局,更重塑了网络舆情的生成、发酵与扩散逻辑。智媒技术的去中心化、智能化、即时化特征,打破了传统舆情传播的时空限制和主体边界,使得舆情乱象呈现出更隐蔽、更顽固、更具破坏性的新态势,而现有法治体系、治理手段与技术发展的适配性不足,导致治理效能难以充分释放。因此,笔者认为,应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四个维度协同发力,构建“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的全链条法治化治理体系,推动网络舆情治理在法治轨道上有序推进。

一、完善法律体系,筑牢舆情治理法治根基

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更是智媒时代网络舆情治理的根本保障。针对当前网络法治体系滞后于智能媒体技术发展的突出问题,需坚持科学、民主、依法立法,完善网络舆情治理法律法规体系,筑牢网络治理法治根基,实现网络舆情治理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首先,重点补齐生成式AI、算法推荐、深度伪造等新兴领域法治空白,明确AI内容的法律属性、算法运行边界及数据利用规范,同时清晰界定网络平台、内容创作者、算法开发者及普通用户的权责边界,压实平台信息审核、算法监管、舆情处置的主体责任,倒逼平台主动履行社会责任。

其次,聚焦网络谣言、网络暴力、舆情敲诈、虚假信息等突出乱象,细化法律条款与认定、处罚标准。健全网络暴力“刑事—行政—民事”多元追责体系,优化立案量刑规则,突破相关追责限制,从严惩处大范围传播的恶性网络暴力行为,加大AI虚假信息违法处罚力度,抬高违法成本。

最后,要立足国家网络主权与安全发展利益,主动参与全球网络空间规则构建与舆情治理国际合作,搭建跨国舆情治理协同机制,合力打击跨境网络违法乱象。

二、创新执法机制,提升舆情治理执法效能

新时代网络舆情执法需坚持技术赋能与机制创新并行,推动执法模式从经验依赖向制度化、智能化转型,全面提升执法工作的精准性、高效性与规范性。

首先,借力智能算法、海量数据、分布式存证等前沿科技,打造智慧化网络舆情感知预警体系。如杭州“瞭望哨”工程经验,聚焦治理前端,实现舆情风险精细化预判与全方位预控,推动执法从被动应对转向主动防控。

其次,推动网信、公安、司法等职能部门信息共享、线索互通、联合处置,依托统一执法指挥平台整合资源、优化流程。

最后,完善网络舆情执法程序规范,细化执法权限、操作流程、证据标准与虚拟主体责任认定规则,在执法环节嵌入合法性审查与风险评估机制,同步强化执法队伍专业培训,提升执法人员智能技术应用与依法履职能力,保障网络舆情执法规范高效开展。

三、强化司法保障,守住舆情治理法治底线

司法机关首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决排除网络声量、公众舆论等非法律因素干扰,严守司法裁判底线,杜绝“舆论绑架司法”“舆论审判”等乱象。同时清晰界定司法与舆论的边界,引导社会公众树立司法公正优先理念,理性看待涉诉案件、尊重司法裁判结果,维护司法权威。在此基础上,司法机关需全面提升涉诉舆情应对处置能力,依托智能化监测平台实现网络舆情全天候追踪、智能化研判与动态化管控,建立分级分类应急处置预案,结合舆情性质、传播范围、信息真伪实施差异化处置,及时澄清虚假舆情、严厉打击恶意舆情、积极吸纳合理建设性意见。

此外,要强化司法惩戒震慑作用,加大对网络暴力、虚假信息、舆情敲诈等网络违法行为的追责力度,依法落实民事、行政、刑事多元追责机制,大幅提升网络违法成本。同时常态化开展专项培训,培育司法人员智媒素养和舆论引导能力,使其精准把握新媒体传播规律、熟练掌握舆情处置技巧,有效化解舆论危机,实现司法公正与舆论良性引导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