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葛桑桑)紫砂是宜兴的“金字招牌”,一些不法分子却为博流量、推产品,编造“行业内幕”,以“打假”之名行“造假”之实。日前,宜兴市法院以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判处被告人谢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同时依法“从业禁止”三年。其余三名从犯也均受到法律制裁。
谢某曾因犯罪两次获刑,2022年刑满释放后成立公司,主营紫砂壶网络销售。为快速提升自营品牌“某山堂”知名度,他自导自演“打假大戏”。他纠集公司主管和主播,在直播间故意混淆概念,将紫砂原料天然含有的“钡元素”等同于剧毒“碳酸钡”,并关联“砒霜”,散布“99%的紫砂壶是毒紫砂”等虚假信息,反复强调自家产品“零添加”更安全。他们还设计剧本,由员工扮演暗访人员和炼泥厂工人,拍摄“紫砂炼泥内幕”等短视频,制造消费者恐慌。
经权威机构检测,“某山堂”所指“钡超标”茶壶,在开水、茶水浸泡下均无有害物质析出;即便在模拟酸性环境中,钡的迁移量也远低于国家标准。然而,谣言已造成恶劣后果,经公安机关调查,宜兴紫砂行业商户在相关平台整体销售额一个月内下滑超1300万元,“宜兴紫砂”地理标志商标信誉受损。而谢某在短短9天内,通过6场直播,销售额高达422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谢某等人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业信誉,扰乱市场秩序,其行为已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鉴于谢某系累犯且为主犯,法院依法从重处罚,并结合其利用职业便利实施犯罪的情况,适用从业禁止,限制其三年内从事紫砂直播相关职业。
承办法官表示,当前,直播带货行业快速发展,然而部分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淡薄,为了流量和销量不惜编造谎言、诋毁同行。但是,直播间绝非“法外之地”,任何利用网络平台捏造并散布虚伪事实、损害他人商誉的行为,都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