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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解矫前一步,莫踏红线

日期: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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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2版:政法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听完陆某的案例,我后背一阵发凉。还有一个月就解矫了,却因赌博被撤销缓刑,三年努力付诸东流,教训太深刻。”社区矫正对象陈某在课后感慨道。

近日,如皋市检察院联合市司法局组织全市百余名重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集中警示教育,聚焦“权利与义务”主题,通过案例剖析、法律解读和权利告知,引导其强化法治意识、明确行为边界。

“社区矫正绝不是‘法外之地’,更不是‘免责金牌’。”授课检察官以案释法,列举多起本地及外地典型案例:佩戴硅胶面具请人代打卡的黄某某、缓刑期间参与网络赌博的顾某某、解矫前一个月因赌博被收监的陆某、张贴涉黄小广告被撤销缓刑的王某……一个个鲜活反面教材,让现场气氛凝重。

检察官强调,违反监管规定将面临警告、训诫、治安处罚,直至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即便已解矫,严重违规仍可能被依法追责。

在严明义务的同时,检察官系统讲解了社区矫正对象依法享有的人身财产权、就业就学权、教育帮扶权、法律援助权及申请减刑等权利,并明确:若合法权益受侵害,可向检察机关申诉或控告。“过去只知道服从管理,现在明白了权利清单,真正体会到‘权利与义务相统一’。”一名矫正对象表示。

“监督是双向的。”检察官还结合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例指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如有“吃拿卡要”“弄虚作假”等行为,矫正对象有权举报,彰显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增强司法公信力。

近年来,如皋市检察院坚持“监督有力、帮教有温、治理有方”,在镇村综治中心设立社区矫正检察官办公室,推动监督关口前移;牵头出台《如皋市社区矫正决定前调查评估协作办法(试行)》,深化检司协作,提升矫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