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泗洪重岗司法所接到现役军人王先生的求助电话,称其母许女士经营的板材店,自2025年起为某装修公司供货,被对方累计拖欠货款4.9万余元。今年3月,许女士催款时与该公司工作人员发生冲突并报警,此后双方矛盾持续升级。因其身在部队,无法返乡处置,故王先生向司法所申请调解,化解这起涉企货款纠纷。辖区调解员董德龙立即跟进处置。
工作人员多次电话联系涉事装修公司沟通未果,随即上门核实案件详情。该公司负责人周女士对拖欠货款事实无异议,但以许女士催款方式不当、双方合作存在分歧为由,拒不沟通、拖延付款。
在厘清事实、找准矛盾症结后,董德龙坚持法理、情理相融,开展专业化柔性调解。向企业负责人宣讲商业诚信、合同履约相关法律规定,阐明拖欠货款、拒不履约的法律后果及失信对企业声誉的不良影响。经多轮上门劝导沟通,周女士认清问题所在,终于消除了抵触情绪,主动配合调解工作。
调解期间,周女士提出其质押在许女士处的车辆产生折旧损耗,希望抵扣部分货款。为妥善处置新增争议,防范次生纠纷,保障双方合法权益,董德龙创新调解方式,以中立托管方代为保管车辆钥匙,约定待装修公司结清全部货款、许女士依规开具税票后予以归还。
该方案公正合理、权责明晰,获得双方一致认可。双方自愿达成协议:装修公司支付货款4.8万元,许女士收款后开具税务发票并返还质押车辆。协议生效后,该公司三日內足额履约、顺利取得税票,工作人员同步归还车辆钥匙,这起积压数月的商事纠纷得以化解。事后,许女士专程到社区赠送锦旗,对调解员尽责为民、高效解纷的工作表示感谢。
此次调解坚持依法依规、柔性处置,有效化解群众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筑牢辖区和谐稳定根基。同时,通过以案释法、以调普法,为基层平安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颜倩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