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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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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盐城两级法院协作“闪电”执行

日期: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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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孙 兰)近日,射阳县法院依托两级法院执行联动协作机制,快速响应、精准出击,以一张协查函为线索,两级法院联动,三小时高效执结案件。

吴某与石某、张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审理阶段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由石某分期偿还借款本金10万元,张某仅对其中5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履行5万元,石某未按约履行,吴某向射阳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张某提出执行异议,主张其已在立案执行前承担了担保范围内的还款责任,应终结对其执行。射阳法院经审查依法支持张某异议请求,裁定终结对张某的执行。申请执行人吴某对该裁定不服,向盐城中级法院提起复议。

盐城中院执裁庭承办法官在复议案件听证时,在卷宗内发现了一份射阳法院此前为查找下落不明的主债务人石某而向相关单位出具的协查函,而此刻被执行人石某就坐在庭审现场。

盐城中院执裁庭第一时间将线索通报射阳法院。射阳法院执行干警闻令而动,当即报请盐城中院执行局协助现场管控,同时火速赶赴庭审现场,依法对被执行人石某实施拘传,并将其带回射阳法院。

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石某严肃阐明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最终,石某当场支付案款2.8万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关联的盐城中院复议案件亦同步办结,全流程仅耗时3小时,高效完成案件闭环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