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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一场关于孝道与法治的融合

日期:0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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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11日,常州某公墓的青松翠柏间,年过花甲的兄妹俩捧着叔父的骨灰盒,泪水滴在水泥台阶上。为了这一刻,他们等了13年。

这场跨越南京与常州、牵动两代人的纠纷,始于2013年。兄妹俩的叔父是南京第一机床厂的退休职工,一生未婚无子,晚年由兄妹俩负责照料。老人去世后,兄妹俩因对企业发放的殡葬补助和落实叔父的福利分房待遇等不满,便将老人遗像和骨灰放进了厂区集体宿舍。

宿舍是企业职工集体资产,存放骨灰使得房间长期闲置,工友们路过都要绕道走。多次沟通无果后,企业将兄妹俩诉至法院。一审法院判决腾退房屋并支付占有使用费,兄妹俩不服上诉。

南京中级法院承办法官邓光扬翻阅案卷时,被兄妹俩照顾老人的孝心所感动。他决定跳出“非黑即白”的裁判逻辑,用司法的温度融化坚冰。庭审前一周,邓光扬来到厂区宿舍勘查现场,在老人的遗像前,他深深鞠了一躬。庭审当天开庭之前,邓光扬特意脱下法袍,带领争讼双方为逝者默哀三分钟。这三分钟,成了破局的关键。兄妹俩的眼眶红了,企业代表也低下头。

判决既认定长期存放骨灰侵害企业物权、违背公序良俗,又充分肯定侄辈赡养孤寡老人的孝行善举,阐释传统孝道内涵,以理服人、以情动人。邓光扬这样写道:“上诉人侍叔于暮年,奉汤药于榻前,此事长如父孝行,诚为中华美德鲜活样本”,但“遗先人骨灰于异乡,搁厂舍十二年不葬,既亏‘场所适宜性’,又失‘处置庄重性’,更损‘亲属情感兼容性’,遑论‘事死如事生’之诫……本院殷望上诉人早择清宁处,妥安先叔灵,教往日持箸喂餐之孝思、阖族敬老尊长之懿行,再攀千仞峰;亦冀第一厂循安厝之仪、予迁骸之便,令企业从优待工之厚意、南京包容博爱之淳风,更上一层楼。”

判决生效后,邓光扬持续跟进协调,促成双方达成和解。今年“五一”前夕,骨灰从南京迁至常州。兄妹俩特意给邓光扬发来信息:“万分感谢您的坚守法律底线、柔心执法与民,您在庭上最为让我感动的是不穿法袍对逝者默哀三分钟,告慰先者,讲老实话,我叔晚年到逝去这是对他的最高礼仪,当时我的眼眶都发热了。谢谢,谢谢,谢谢了!”

这场纠纷的化解,是南京中院践行“司法为民”的缩影。正如邓光扬在判后随笔中所言:“每一纸判决,都应是法治精神与世道人心的对话。”当法理与情理交融,当刚性判决与柔性引导并行,司法不仅能定分止争,更能守护人间最珍贵的“孝”与“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