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记者从南京市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南京市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6月15日起施行,全市涉企检查将有章可循、有法可依、有序规范。这也标志着南京市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集中专项整治迈入常态长效新阶段。
“《办法》的出台,有力推动涉企行政检查从‘随意查’到‘规范查’,以刚性约束推动涉企检查更规范、更精准、更高效,切实为企业发展减负担、增动能。”南京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李鹏说,着力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才能为南京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检查事项有章可循
《办法》共六章三十三条,围绕“控源头、减频次、严规范、重服务、强监督”总体思路,系统明确了“谁能查、查什么、怎么查、如何督”等关键问题,全面推行检查事项清单化和年度计划备案公示制度,常态化实施“综合查一次”“一表通查”等减负举措,统一全市检查审批流程、行为规范和文书标准,从源头堵住随意检查的“漏洞”。
过去,面向企业的执法事项较为繁杂,涉企检查统筹科学性与精准度不足,给企业造成困扰。《办法》靶向发力,直面痛点。一方面,严把检查准入关口,严禁无依据、随意化检查;另一方面,建立跨部门执法标准冲突协调机制,统一执法程序和裁量尺度。与此同时,推行检查双向预约和执法经济影响评估,严控突击式检查,并明确“五个严禁”“八个不得”刚性红线,依托一体化执法监督平台实现企业诉求全闭环管理。
尤为值得关注的是,此次南京市出台《办法》,在不新增机构编制的前提下,设立了市、区两级涉企检查执法中心,专职负责全域检查统筹、部门争议协调和企业诉求处置,实现全市涉企检查“一盘棋”管理。
部门联动“无事不扰”
针对检查主体多、检查内容多、检查频次高、检查标准不一等现实痛点,南京市各地各部门不断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创新有效方式,推出一批切实可行、务实管用的举措,最大限度减少对经营主体不必要的“打扰”。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石勇介绍,全市已构建起空天地一体化非现场监管体系,搭建98个数据研判模型,2025年在线巡查量较2020年增长158%,问题发现率达48.8%,相关案例入选司法部典型案例。在监管效能大幅提升的同时,计划性现场检查频次、行政处罚决定数和处罚金额均下降,实现了精准监管与减轻企业负担的双赢。
市场监管领域的探索同样可圈可点。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黄明春告诉记者,全市市场监管部门梳理“无事不扰”事项15项、“重点监管”事项16项,其余常规事项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构建起分级分类的精准监管格局。2025年,市场监管领域涉企检查次数同比下降36.8%,近半数检查对象通过“汇总取重”实现联合检查,真正做到了对违法者“利剑高悬”、对守法者“无事不扰”。
“无事不扰”是改革带来的执法效能提升,“亮明身份才能查”则是执法规范性的不断强化。据了解,专项工作启动以来,南京市核定行政检查主体744个,市级执法部门编制发布行政检查事项977项,全部实现清单化动态管理,建立健全主体公告、清单管理、计划管控、联动执法、政企反馈等10余项常态化制度机制。
六合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俞晓飞介绍说,区里推出13条精准务实的硬核举措。成立实体化涉企检查服务中心,建立“合一次”工作机制,聚合11家执法部门,实现“一次进门、全科服务”。“我们就是要把方便留给企业,把规范做到极致。”
“只有明确了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才能保障企业发展‘放得活’,政府依规‘管得住’。”南京市司法局法治督察处处长朱孔彬说。
发布会上,朱孔彬给出一组数据:2025年,全市涉企依法不予处罚案件4658件,同比增长54.85%,免罚金额约1.25亿元;涉企处罚案件数、罚款金额同比分别下降63.74%、42.12%,实现执法有尺度、服务有温度。
监管做“减法”效能做“加法”
如何在压减现场检查频次的同时,确保监管不缺位、不越位?“规范涉企检查纠治的是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乱象,并不意味着放任不管。”南京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郭燕秋现场直言。
她给记者介绍了南京市应急管理系统“综研联检”的做法。由应急部门牵头整合多部门检查计划,开展“一企一策”联合检查,2025年以来,全市实施“综研联检”6468家,整改重大隐患281条。同步出台的优化涉企执法服务十条措施,累计提供“邀约式”指导服务1181次,推动监管从“分领域检查”向“一站式诊疗”转变。
“企业是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最大受益者。”中国石化集团南京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总法律顾问、首席合规官王世华深有感触:“过去多头检查、重复迎检耗费大量精力。如今非现场监管精准智慧,‘事后处罚’变为‘事前帮扶’,现场检查频次减少,企业能够安心聚焦安全环保和技术创新。”
“检查次数做减法,监管效能就要做加法。”郭燕秋介绍说:“我们还向科技要效能,以信息化赋能推动监管模式全面转型升级。探索应急管理‘人工智能+’应用,上线露天矿山安全监管系统、‘以房管安’系统等,实施智能监测预警和风险研判,推动安全治理质效提升,确保以高水平安全保障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