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家伟)为做好案件质量评查“后半篇文章”,落实管人管案结合与闭环管理要求,连云港市海州区检察院全面推行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三移送”机制,实现“管案”与“管人”深度融合,推动问题整改闭环落地见效。
满分案件移送政治部,突出“管人管案结合”。将异地评查中得分满分的案件明细,全部移送政治部作为检察官业绩考核、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参考依据,以“案”的优质评价“人”的业绩,树立“办好案就是硬政绩”的鲜明导向,激发办案人员创先争优内驱力,今年以来已移送两批次共计14件满分案件。
一般问题移送业务部门,压实整改责任。按部门制作《问题案件明细表》,逐一分送相关业务部门。要求各部门对照清单限期整改,确保一般瑕疵问题见底清零,形成“发现-反馈-整改-核查”的业务管理闭环。通过月度的问题案件梳理整改反馈,问题案件率同期下降56%。
严重问题移送检务督察,强化追责警示。对评查中发现的严重瑕疵、不合格案件或可能存在司法责任、违纪线索的,移送检务督察部门。由检务督察部门启动司法责任调查程序,视情节进行提醒谈话、通报批评或提请追责惩戒,倒逼司法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