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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靖江司法担当 确保40万元赔偿款“落袋为安”

日期: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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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王 珊 记者 翟 敏)“法官,太感谢你们了,不仅帮我们拿到了赔偿款,还帮我们分割到位,避免了日后的矛盾。”近日,在靖江市法院斜桥人民法庭,受害人家属言语哽咽地向法庭干警表示感谢。一旁桌上整齐码放的40万元现金,不仅为一场历时数月的交通事故纠纷画上句号,更彰显着斜桥法庭“如我在诉”的责任担当与司法温度。他们秉持司法为民理念,以温情调解化解矛盾、兑现权益,让公平正义落地生根、暖入人心。

时间回到2025年12月,驾驶员刘某驾驶重型厢式货车,沿靖江某公路行驶至某处右转弯时,因观察不当,撞上了王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致王某不幸身亡。事故发生后,巨额赔偿事宜成为双方难以逾越的鸿沟——王某家属悲痛交加,刘某虽心怀愧疚,却因经济能力有限,无法一次性支付大额赔偿,双方僵持不下,两个家庭均陷入困境。之后,王某家属起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姚璐发现刘某车辆保险额度不足,无法覆盖王某身亡的全部损失,仅靠一纸判决难以真正解决问题。为让赔偿款真正“落袋为安”,帮助王某家属重拾生活信心,姚璐与驻庭人民调解员朱灿根组织双方进行了多次调解沟通,力求实现案结事了。

调解员朱灿根没有急着谈法条,而是先从情理入手,耐心安抚着双方的情绪。姚璐则详细向家属讲解赔偿标准与法律程序,引导他们理性维权。经过多轮调解,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除保险赔偿及刘某在事故发生时先行给付的5万元外,刘某另行赔偿王某家属各项损失共计40万元。

考虑到家属之间对赔偿款分割存在分歧,直接转账容易引发新的矛盾,经过商议,法庭决定采取现金当面清点、现场交付分割的方式进行。在法院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双方在银行清点了40万元现金,并最终达成赔偿款分割协议,顺利完成交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