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赵辰星 睢晶晶 崔 璨
在扬州法院,有这样一群人:他们不穿法袍,却全程参与每一次庭审;不执法槌,却为公平正义留下第一手“底稿”。他们是司法链条中不可或缺的“螺丝钉”——书记员。
扬州法院现有聘用制书记员468人,其中高级书记员12名、中级书记员210名,27名书记员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如何让这支队伍“管得好、用得上、留得住”?
近年来,扬州法院抓好“育人、管人、用人”三大关,着力建立一支相对稳定和专业化的书记员队伍,助推审判质效稳步提升,两个集体获评“全省法院书记员管理工作成绩突出集体”,5名书记员获评“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突出个人”。
抓好培育成长关
强化队伍提素质
扬州法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队伍建设首位,将聘用制书记员全面纳入党支部管理,参与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推动党的创新理论入脑入心,引导书记员在学思践悟中坚定政治立场,强化司法担当。扬州经开区法院择优选任政治素质过硬、综合表现突出的书记员担任党支部、团支部委员,已有2名书记员先后获评区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
“刚入职时,有导师手把手教,从记录要点到系统操作,一点一点帮我‘上道’。”一名新入职的书记员感慨道。他所说的,正是扬州法院推行的“1+1”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经验丰富的法官、法官助理或资深书记员与新录用书记员一对一结对带教,帮助新进书记员快速适应岗位,实现从“新手”到“能手”的平稳过渡。
业务能力的提升,离不开常态化的练兵比武。扬州法院坚持以训促学、以赛促练,把业务技能提升作为队伍建设重中之重。每季度常态化组织岗位实操技能与业务知识培训。扬州法院积极选拔优秀书记员代表参加全省书记员岗位业务技能竞赛,2名书记员在总决赛中斩获“全省法院书记员业务标兵”称号。
抓好管理过程关
激励争先勇奋进
“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这是扬州法院书记员们的共同感受。扬州法院制定出台聘用制书记员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岗位职责、细化考核指标、规范考核程序,考核结果与评奖评优直接挂钩。仪征市法院树立“奖勤罚懒”的鲜明导向,让实干者得实惠、让有为者有荣誉。目前全市法院已有7名书记员因表现突出缩短晋档年限,21名成绩突出的书记员获评“最佳辅助”“服务标兵”称号。
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扬州法院坚持真心关爱、暖心保障。全面建立工资动态增长机制,足额落实“五险一金”待遇,常态化提供健康体检、病假慰问等福利,用实实在在的举措切实解决后顾之忧,让书记员安心安身安业。
抓好使用出口关
提升职业荣尊感
扬州法院坚持“使用是最好的培养,发展是最好的激励”,打破职业发展“天花板”,鼓励多岗位锻炼:从业务能力突出的书记员中择优选任9名聘用制法官助理,2025年协助办案3122件;从矛盾化解能力较强的书记员中选任3名特邀调解员,参与调解1911次,化解率达29.57%。
扬州市中级法院既压担子、也搭梯子,鼓励基层法院在书记员队伍建设上打特色牌、走创新路。江都区法院按照“人适其岗,岗配其人”原则,实行书记员与业务部门双向选择,目前,已有59名书记员先后在立案庭、执行局、基层人民法庭等一线岗位轮岗锻炼,同时鼓励书记员每年积极参加公务员、事业编制等考试。
从“指尖舞者”到“审判生力军”,扬州法院用精管细育的实招,激活了聘用制书记员队伍的“一池春水”。扬州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我们将坚持以党建铸魂、以培训强基、以制度聚力、以平台赋能,持续深化聘用制书记员管理体制改革,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充满活力的书记员队伍,为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