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沈 扬 李来忠)近日,当事人施某专程来到如皋市法院,将一面印有“廉洁奉公暖民心,公正执法维正义”的锦旗,送到承办法官赵容容、法官助理周昊昊手中,由衷表示谢意。
原告施某与被告签订《装饰装修合同》,约定由施某以包工包料方式,承接被告办公室吊顶、隔墙等装修工程。合同订立后,施某随即采购材料、组织人员进场施工。工程完工后,被告仅支付部分工程款,余款迟迟未结清。案件审理过程中,因被告主体发生变更,双方就已完成的工程量产生争议。
为从根源上化解矛盾,法官助理周昊昊在承办法官赵容容的指导下,组织双方现场核验,逐项核对工程量。在厘清无争议项目后,周昊昊当着当事人的面,对存疑部分逐一实地测量、现场确认。从上午十时忙碌至下午二时许,全部争议事项终于核查完毕。严谨细致的工作打消了双方的分歧与顾虑,双方当场达成一致,签订调解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