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丁 平 实习生 容晨芮)5月28日,南京市中级法院联合市妇联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中院少家庭庭长张雁发布该院2024-2025年度涉少、涉老家事审判工作情况;少家庭副庭长徐松松发布涉少、涉老家事审判典型案例。
近年来,南京法院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与司法护老的工作理念,在家事审判中全方位保护未成年人、老年人合法权益。数据显示,涉少家事案件占涉少民事案件近六成,抚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探望权纠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等占比较高。其中,抚养费纠纷占涉少家事案件的32%。在涉老家事案件中,继承纠纷占比最高,达46.72%。值得注意的是,“隐性涉少”案件达7001件,以离婚纠纷为主;涉老年父母出资权益的离婚案件743件,老年人起诉要求子女“常回家看看”的诉求案件55件,新型家事纠纷不断涌现。
南京法院贯彻“全面优先保护”“一体保护”“协同保护”三大理念,创新打造“绿色通道”机制,将关联案件相对集中办理,通过归并审理机制为1191名未成年人、248名老年人实现权益综合保护;设立“圆桌法庭”、亲情关护室等专门诉讼场所,与妇联、民政等共同搭建综合救助平台,救助帮扶涉案未成年人366人、老年人128人;积极开展“心理帮扶”,为268人开展心理介入和疏导,守护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和老年人的身心健康;实现司法保护和社会治理有机衔接,与教育部门协同组建法治副校长“1+N”团队,开展各类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831场,联合关工委、街道社区等开展各类涉老普法活动60余场次。
在程序保障方面,南京法院在61件案件中适用未成年人利益代表程序,为740名老年当事人指定法定代理人;开展家事调查90次,支持老年人诉请撤销赠与12件,支持老年人诉请返还保管财物36件;设立家庭教育指导站(中心)18个,开展家庭教育指导2975次;将调解贯穿于审执全流程,打造专业化家事调解队伍,涉少、涉老家事案件调解撤诉率均超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