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中为青年学子系好人生“法治扣”
日期:05-26
本报讯(通讯员 田新萌)日前,苏州市吴中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件,来自苏州工业职业技术学院、苏州工艺美术职业技术学院的近百名学生全程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该案中,被告人胡某某在明知所涉资金为犯罪所得的情况下,仍根据上家安排,多次到停车场等地接应“卡农”,协助操作转账,帮助上家转移赃款。被告人周某某为非法牟利,明知自己的银行卡可能被用于转移违法犯罪所得,仍将其手机及实名办理的银行卡提供给胡某某等人,并通过刷脸验证等方式帮助转移赃款人民币20万元。经查,上述20万元为被害人梁某某被电信网络诈骗的钱款,周某某从中非法获利1万余元。案发后,两名被告人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周某某主动退出全部违法所得。
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休庭评议后当庭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被告人胡某某、周某某定罪量刑。庭审结束后,该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张宝轩就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两大罪名的犯罪构成向在场学生作了进一步阐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