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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欠钱不还想赖账?

日期: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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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5版:江苏法苑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于 涵

随着线上支付功能的普及,现金交易逐渐“退居二线”,那么在民间借贷活动中,如果采取现金交付,仅凭欠条和取款记录可以起诉对方还钱吗?如果对方拒不承认,又该怎么证明呢?

“法官,我真没欠他钱!虽然有借条,可我没收到钱啊!”法庭上,李某的话像一盆冷水,浇透了老张的心。他怎么也没想到,相识多年的老友,竟会走到对簿公堂这一步。

几年前,李某称生意周转急需资金,开口向老张借款28万元并承诺3个月内归还。念及旧情,老张当即前往银行,支取28万元现金交到李某手上,李某也出具借据并摁下指印。借款到期后,李某却像变了个人,催讨时百般推诿,最后干脆矢口否认借款行为。

“借据在这,取款凭证也在这,你怎么能睁眼说瞎话!”老张满腹委屈,可庭审并不顺利——借据仅能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合意,取款凭证也仅能证明有取款行为,均无法直接证明款项已实际交付给李某。

老张出示李某的数笔还款记录作为证据时,李某仍面不改色地辩称为“正常的生意往来”。证据不够充分,案子一下陷入了“事实不清”的僵局。

高邮市法院行政庭副庭长华娟在庭审中,敏锐地捕捉到关键细节:老张提及曾多次通过电话和微信催讨,只因更换手机丢失记录;更可疑的是,李某曾专门索要案涉取款凭证用于另案诉讼。“若未收到借款,他要这取款凭证何用?”据此,华娟向老张释明了大额现金交付的举证要点,引导其补充证据。

在法官的释明引导下,老张找到了突破口。从一部进水报废的旧手机中,他成功恢复了当年的催款录音和聊天记录;在关联案件卷宗里,李某作为债主起诉他人时,曾将该案原告老张的取款凭证作为其“交付资金”的来源证据。面对这条完整的证据链,李某精心编织的谎言瞬间崩塌,不得不低头认可收到28万元现金的事实。

最终在法官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由李某分期归还剩余款项19.8万元,该案得以实质性化解。案结事了后,老张夫妻俩特意定制了一面锦旗送到法院,紧紧握着法官的手说:“这笔钱是我们两口子一笔一笔攒下的辛苦钱,终于有着落了,太感谢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