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广陪: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张天奎(身份证号:513525197208127211)、盛金虎(身份证号:340223197010233517)、李来生(身份证号:320826198205272615)(以上合称“转让方”)的委托就转让方将其与你的债权转让于苏州三创路面工程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672444706XQ,以下简称“受让方”)催收及公告事宜指派本所李冰彦律师代为告知你将履行还款义务向苏州三创路面工程有限公司履行:
经本律师审核受让方与转让方于2026年3月19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编号:SC-2026-ZQZR-001)合法有效受法律保护,根据该《债权转让协议》:
转让方将其依据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作出的以下生效法律文书对岳广培(身份证号:410425198401201017)享有的全部债权依法转让给受让方:
1.依据 (2025)苏0506民初518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原债权人:张天奎);
2.依据 (2025)苏0506民初523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原债权人:盛金虎);
3.依据 (2025)苏0506民初512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原债权人:李来生)。
现郑重通知岳广培(身份证号:410425198401201017):上述债权(含本金、利息及迟延履行金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转移至苏州三创路面工程有限公司。请岳广培自公告之日起向受让方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告知!
江苏久信律师事务所
李冰彦律师
2026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