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A版)承租方负责人表示,公司短期内资金周转困难才拖欠了租金,现在已全部付清,后续一定会按时足额支付,恳请法院不要判决解除合同。
为此,承办法官将“平衡利益、化解矛盾”作为核心目标,主动开展释法说理工作,向双方当事人解读根本违约的法律规定、合同履行的核心要义,引导出租方充分认识到“机械解约”的潜在社会成本。此外,承办法官寻找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引导出租方理解承租方的短期资金困境,同时督促承租方进一步履行履约义务,确保后续租金按时足额支付,消除出租方的顾虑。
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当事人逐渐放下对立情绪,充分理解了法官的裁判思路,最终接受法院的裁判结果——认定承租方不构成根本违约,驳回出租方解除合同、返还房屋等诉讼请求。
一审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未提起上诉,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如今,案涉超市依旧正常经营,90余名员工就业稳定,承租方按时足额缴纳租金,周边居民的日常购物需求得到持续保障,30多家合作商贸公司的经营链条也得以延续,一场可能引发多重风险的纠纷,在法官的审慎裁判与智慧化解下,转化为护企稳岗、保障民生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