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3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之我见

日期:05-19
字号:
版面:第A07版:法治学习       上一篇    下一篇

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实现形式,对于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提升司法公信力、促进司法公正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人民法院可以从搭平台、强队伍、建机制、树榜样四个维度加强人民陪审员队伍建设。

搭平台拓展履职场景,让司法民主更接地气。搭建参审履职平台,落实陪审制度,依法保障人民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注重吸纳熟悉社情民意、了解地方习俗、具备专业知识的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让裁判更贴近社会生活、更符合公序良俗。搭建民主监督平台,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评查、司法作风检查和开门纳谏活动,促进司法行为更加规范、司法程序更加严谨、司法作风更加务实。

强队伍优化结构素质,夯实陪审工作人才基础。规范选任程序,司法行政机关严格依照人民陪审员法规定,坚持随机抽选为主、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为辅,人民法院协助把好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和廉洁关。优化队伍结构,注重统筹行业、年龄、专业分布,既吸纳村社干部、普通群众等基层力量,又引入环保、医疗、金融、建筑、审计等专业人才,弥补法官在专业领域知识短板,实现民间智慧与专业审判优势互补。强化能力培育,实行岗前培训与在岗培训相结合,帮助人民陪审员明晰职责定位、掌握履职方法,解决“不会审、不敢言、议不透”的问题,切实提高参审质效。

建机制完善制度保障,推动陪审工作规范运行。健全随机参审机制,依托信息化手段实现随机抽取、均衡参审,保障案件审理的中立性和公正性,合理安排参审频次,兼顾陪审员本职工作与司法履职。健全意见采纳机制,尊重人民陪审员独立发表意见的权利,在案件评议、合议中充分听取陪审员观点,对合理意见依法予以吸收采纳,让陪审员从“陪而不审”走向“审而有效”。健全管理考核机制,完善人民陪审员日常管理、履职登记、绩效评价制度,将调解成效、群众评价、纪律作风等纳入考核,对表现优秀的予以激励,对不适宜继续履职的依法依规调整退出。

树榜样强化典型引领,激发队伍干事创业活力。选树身边典型,聚焦参审质效高、调解能力强、群众口碑好、奉献精神足的优秀人民陪审员,总结提炼其工作方法和感人事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整体队伍履职水平。加大宣传力度,多渠道宣传优秀人民陪审员事迹,对表现突出的陪审员予以表彰奖励,增强其职业认同感和社会公信力,让“无袍法官”形象更加鲜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