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金 磊 余接超)“调解谈成了,钱能顺利到账吗?”这是诸多债权人面对分期付款调解方案时的共同隐忧。近日,东台市法院巧妙运用“案外人担保”机制,为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按下“案结事了”的快捷键。
在这起案件的调解过程中,被告明确表示愿意支付货款,但因资金数额大,希望可以分期履行。然而,原告却心存疑虑,担心这是被告的“缓兵之计”,生怕调解协议最终沦为一纸空文。
面对僵局,承办法官并未坐等,而是主动作为,敏锐捕捉到案件中的一个关键点——案外人袁某。原来,袁某曾在诉前积极参与双方调解,在双方中间具有良好信誉,深受双方共同信任。
承办法官以此作为突破口,引导被告寻求保障债权履行的有效方案。被告积极响应,经与原告协商,主动邀请袁某参与调解并提供担保。在袁某同意担保后,承办法官并未草率结案,而是严格审查袁某的身份信息,并向原、被告及袁某耐心、细致地释明了案外人担保的法律性质,特别是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的区别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最终,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原、被告达成调解协议,袁某自愿作为担保人在协议上签字,同意对被告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一强有力的担保,彻底打消了原告的顾虑,使得协议履行有了实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