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宋丽丽 记者 王晓红)近日,睢宁县法院执行局运用“穿透式”执行工作思路,成功破解被执行人以“无履行能力”为由拖延履行的难题,全额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徐州某建材有限公司、睢宁某建材经营部与江苏某商贸有限公司、沈某某买卖合同纠纷两案,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迟迟未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履行还款责任。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多次电话督促其按期履行法律义务。但被执行人始终以“甲方未拨付工程进度款、自身无履行能力”为借口,一再推诿拖延,案件执行一度陷入停滞僵局。
执行干警敏锐抓住“甲方未付工程款”这一关键线索,全面梳理案件材料,主动联系工程发包方案外人,依法开展法律释明工作,明确告知其法定协助义务以及拒不配合的法律后果,同时耐心倾听案外人的诉求与顾虑,多方协调工程款拨付相关事宜。
历时近两个月,两名干警先后多次与案外人沟通对接,既严守法律底线,又充分兼顾企业经营实际,凭借专业的办案能力与真诚的沟通态度,彻底打消了案外人的各项顾虑。最终案外人主动配合法院执行,将应付被执行人的工程款优先用于清偿本案债务,目前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已得到全额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