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本不是护身符,恶意摆拍当依法“喊卡”
日期:05-19
张海泳
“盲人女孩盲道被撞,肇事者冷漠斥责后扬长而去。”一则1分23秒的短视频,曾瞬间点燃全网情绪。视障女孩踉跄倒地、盲杖飞出的画面令人揪心,歌手薛之谦公开发声谴责,千万网友呼吁守护残障群体权益。然而,这场赚足同情的“悲剧”,实为刘某与江某某为吸粉牟利虚构剧情的摆拍骗局。二人最终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事百万粉丝账号遭封禁清空。这起闹剧警示世人:网络不是法外片场,剧本绝非脱罪护身符,恶意摆拍践踏公序良俗、侵害公共利益,必被法治利剑果断“喊卡”。
恶意摆拍之害,远不止“欺骗眼球”,更在于非法透支公共善意、扰乱社会秩序。“首都网警”公众号5月16日通报的3起网络乱象典型案例中,盲道摆拍、虚构街头纠纷、AI生成不实垃圾堆放信息,均是以博眼球、牟私利为目的的虚假演绎。其中盲道摆拍被处以刑事强制措施而非简单行政处罚,关键在于其精准拿捏公众对残障群体的共情,将视障人士的真实困境当作流量密码,把社会善意异化为个人牟利工具。这种行为不仅辜负网友善意,更可能引发“狼来了”效应。当公众被虚假剧情反复消耗,未来真正遭遇困境的残障人士,或将因信任危机难以获得及时援助。消费一次善意,透支的却是整个社会的信任基石。
更须明确:恶意摆拍绝非“无伤大雅的演绎”,而是触碰法律红线的违法行为。法律界人士指出,刘某与江某某的行为涉嫌寻衅滋事罪。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散布虚假信息可处拘留或罚款;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还可能涉嫌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承担刑事责任。二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正是因其摆拍视频误导大量网民,扰乱网络秩序与社会认知,造成恶劣影响。相较于同批通报中仅被行政处罚的另外两起案例,这一处置彰显了执法机关对“消耗社会善意、消费特殊困难群体”行为的零容忍,更凸显法治对公共情感与社会信任的坚定守护。法律的态度很明确:谁敢拿公共善意当筹码,谁就必须付出代价。
恶意摆拍屡禁不止,根源在于部分人被“流量即利益”的执念裹挟,心存“摆拍无害”“法不责众”的侥幸。他们将网络当作“虚构片场”,编造悲情剧情、制造冲突对立,无论是伪造外卖员被清退的虚假信息,还是自导自演残障人士被欺凌的场景,本质上都是以公序良俗为筹码、以公共善意为代价,换取不正当利益。更令人忧心的是,此类行为既侵蚀社会诚信体系,又浪费公共资源。公安机关投入警力核实虚假警情,本应用于解决真实民生问题的资源,却被白白消耗在骗局之中。
整治恶意摆拍乱象,应构建“法律严惩+部门监管+平台负责+公众自觉”的全链条治理体系。从法律层面看,目前虽无专门针对“摆拍”的独立法条,但结合其造成的实际危害,恶意摆拍已被明确纳入法律规制范围。相关部门需进一步完善法律法规,明确认定标准,加大处罚力度,让心存侥幸者清醒认识到:再逼真的剧本,也无法逃避法律的制裁。从平台层面看,作为视频传播的关键环节,平台必须切实履行审核职责,建立摆拍内容分级标注机制,对未明确标注“虚构”“演绎”的虚假视频依法限制传播、予以下架,杜绝流量沦为恶意摆拍的“帮凶”。从公众层面看,面对情绪激烈、充满冲突的短视频,应保持理性判断,优先等待官方通报核实,不盲目转发、不随意发表过激言论,避免无意间成为恶意摆拍的“二传手”。
值得警惕的是,盲道摆拍虽系伪造,但背后盲道被占用、无障碍设施不完善等民生痛点真实存在。我们不能因一场虚假闹剧,忽视残障群体的真实困境。正如《人民日报评摆拍盲道被撞事件:盲人需要被关注而非被消费》一文中所强调的:盲人群体需要“平视的尊重”,而非被当作流量道具。社会对特殊困难群体的共情,应转化为推动问题解决的力量,而非被别有用心者利用。此次事件的查处,既是对恶意摆拍的严厉警示,更应成为完善无障碍设施、强化残障群体权益保障的契机。打击虚假,是为了更好地守护真实。
网络空间的清朗,离不开法治护航,更离不开每个人的坚守。恶意摆拍者妄图以虚假剧本博取流量、牟取私利,却不知每一次虚假演绎,都是对社会信任的侵蚀、对公共善意的践踏。剧本可以虚构,法律底线不可突破。流量可以追逐,公序良俗不可逾越。唯有加大打击力度,让违法者付出应有代价;唯有强化平台监管与公众自律,让虚假信息无处遁形,才能守住网络空间的真实与公正,守护好社会善意与公共利益。流量再诱人,不能凌驾于法律与道德之上。剧本再逼真,终究逃不过法治的“喊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