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海警局 行政处罚前告知公告
日期:05-18
2026年4月3日连云港海警局受理“2026.4.03”付在功等人无证驾驶机动船舶案。该案中的违法行为人王学虎(身份证号:220183********6038)、付在功(身份证号:371122********7412)、鄂石文(身份证号:230208********1414)、杨福(身份证号码:230822********0332)、孙明懿(身份证号:220122********5518)、李爱军(身份证号:152122********0955)、王闯(身份证号:220182********2931)、刘路路(身份证号:341282********5519)、杨天敬(身份证号:342129********4952),经查,你9人于2026年3月17日至3月18日在未取得驾驶机动船舶资质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船舶“鲁荣渔56178船”从山东威海石岛大鱼岛码头出发,行驶至捕捞渔区(117渔区、125渔区、126渔区)。你9人的行为已构成无证驾驶机动船舶,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的询问材料、违法行为人户籍信息和违法犯罪记录证明、驾驶资质查询材料、船舶航迹、船员相关证书查询记录等证据证实。由于你9人到案后自愿向我局如实供述自己的违法行为,承认违法事实,愿意接受处罚,我局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和第七十六条第二项之规定,对你9人各处以罚款壹仟叁佰元的行政处罚。
如对拟作出的行政处罚有异议,你9人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如要进行陈述和申辩,你9人可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我局提出。逾期未提出申辩的,视为放弃权利,我局将依法作出处理决定。
联系人:李警官,联系电话:0518-82387629。
特此公告。
连云港海警局
2026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