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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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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海陵法院将“纸上权益”兑现为“真金白银”

日期: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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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3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5月9日凌晨4时,天色未亮,泰州市海陵区法院院内警灯闪烁,46名干警、6辆警车集结待命。随着指令下达,执行实施、谈话、机动各小组迅速就位,一场历时6小时的“小标的大民生”专项执行行动全面展开,全力将当事人的胜诉权益从法律文书落到实实在在的钱款兑现。

在一起交通事故赔偿案中,被执行人姚某驾车肇事致人受伤后逃逸,判决生效后一直拒不履行。因其户籍在外,法官多次远赴泰兴摸排蹲守均未果。此次凌晨行动,干警掌握其在海陵活动线索后,成功将其传唤到案。了解得知,姚某中年丧偶、经营服装厂亏损负债百余万元,靠打多份零工维持生计,生活拮据便刻意逃避执行。经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姚某认清法律底线,当场多方筹措8万元支付赔偿款,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案件顺利执结。

另有被执行人吴某某涉及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子女抚养费两起未结案件。凌晨时分,执行干警在其租住的十余平方米出租屋内将其拘传至法院。吴某某从事快递工作,暂无一次性履行能力,承办法官主动对接其所在快递公司,协调公司预付工资12500元,先行结清交通事故赔偿款项。针对剩余抚养费案件,公司不愿继续垫付,吴某某无奈求助关系疏远的父亲。法官情理兼顾耐心劝导,讲明抚养费关乎子女生活、教育、医疗等刚需支出,最终其父主动代为支付4000元抚养费,其余款项双方达成分期和解协议。

一起千元标的的买卖合同纠纷同样得到妥善处置,当事人因玻璃胶买卖产生货款纠纷,法院判决张某支付货款及诉讼费共计1620元,判决后张某迟迟拒不履行。前期财产查控未发现可供执行资产,日间上门也始终未果。本次凌晨执行虽未找到张某本人,但其家人在家,干警现场以案释法,讲明拒不执行的法律后果及失信惩戒对家庭生活的深远影响,最终张某配偶当场代为缴清全部款项。

小案连着大民生,案件不分标的大小,都承载着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期盼。本次专项执行共涉案件29件,采取预惩戒措施5件,成功找到被执行人12人,11件执行完毕、6件达成和解,累计执行到位金额42.7万元,以雷霆执行力度切实把群众纸上权益转化为看得见、摸得着的真金白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