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包 婧 王一平)打着“抽奖返现”的旗号,通过卖惨、套近乎等方式骗取农村老年人信任,短短四个月,戴某骗得70余名老人钱财。近日,经泰州市姜堰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戴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追缴的14万余元赃款已全部发还被害人。
2025年3月初,戴某来到姜堰区某村镇,散发广告称第二天有活动,可免费领取鸡蛋、面条等。次日,数百名老人聚集现场,戴某一边拉着家常,一边讲述自己“早年日子苦,如今赚了钱,特地回来给乡亲们送福利”,说到动情处热泪盈眶,不少老人深受感染。
戴某称活动持续一周,村民每天带钱交款后可领取抽奖卡,奖品都是他平日销售的产品,虽价格不低但质量过硬,奖品发放后还会返还现金。每次发奖前,他都特意询问是否愿意花钱购买:回答“愿意”则收钱发奖,回答“不愿意”则只退钱不发奖。活动第六天,戴某带来更多“礼品”,让村民交钱领取后便匆匆离开。大家原以为他会像前几天一样返还现金,直到他扬长而去,才意识到被骗。此后,戴某又如法炮制,在另一个村镇实施诈骗。
2025年8月,戴某被群众举报,公安机关随即立案侦查。案件移送姜堰区检察院后,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戴某系累犯,且诈骗对象为老年人,依法应从重从严处罚。审查起诉阶段,戴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出赃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