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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星期日
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日期: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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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4版:综治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通讯员 魏 龙)今年1月,无锡市新吴区综治中心C厅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内,刚拿到赔偿款的刘某握着调解员的手,连声道谢。一起僵持了一年多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在这里仅用1个工作日就圆满化解——没有对簿公堂的剑拔弩张,只有握手言和的暖意融融,这正是新吴区综治中心深化规范化建设、打通矛盾化解“最后一公里”的生动缩影。

时间回到2024年11月,王某驾驶轻型厢式货车在辖区内行驶时,车上乘坐人员刘某意外摔落受伤。事故发生后,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始终无法达成一致。维权受阻的刘某于2025年底来到新吴区综治中心,通过诉讼与非诉讼对接中心提交了民事起诉申请。经立案庭审查,该案事实清晰、损失明确、涉案标的额较小,具备极佳的先行调解基础。在依法征得双方当事人书面同意后,法院立案庭通过诉调对接绿色通道,启动调解程序。

接到案件后,专职调解员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约谈双方当事人,快速锁定两大核心争议:赔付责任认知分歧,驾驶人王某对自身法定赔偿责任存在认知误区,认为事故赔偿责任应由车辆承保保险公司承担,拒不认可自身应负的侵权赔偿责任;双方对赔偿金额的核算标准无法达成共识。为确保调解全程合法合规、结果公平公正,调解员就案件涉及的法律适用、程序规范问题,向中心驻点法官申请专业法律指导。

调解现场,专职调解员围绕法律相关规定,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双方拆解人身损害赔偿责任划分、交强险赔付范围、车上人员与第三者的法定界定标准等关键问题,同步以情理开展柔性疏导,引导双方换位思考、互谅互让。经过多轮耐心沟通疏导,双方最终放下对立、达成一致:王某认可事故责任划分及自身应承担的侵权赔偿责任,同意向刘某一次性支付人身损害赔偿款。随后,双方依据医疗票据、误工证明等证据逐一核对确认最终赔偿金额,当场签订了调解协议书,王某支付了全部赔偿款,这起僵持一年多的纠纷就此画上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