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徐 畅 记者 王晓红)“打了几场官司,终于彻底结束了。”前几天早上一上班,一起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的原告王某委托其诉讼代理人将一面锦旗送到连云港市连云区法院法官手中。
王某系某物流公司货车司机,2022年7月驾驶公司货车送货时主动帮忙卸货,不慎从高处摔落。但王某与某物流公司之间并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甚至连工资发放都是通过个人账户转账完成。几番仲裁与诉讼的维权之路就此展开:从劳动仲裁确认受伤时不存在劳动关系、一二审民事诉讼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一二审行政诉讼维持工伤认定,再到双方均不服工伤保险待遇仲裁,分别提起诉讼,新的争议又一次回到了连云法院。
经过与双方当事人的多轮沟通,承办法官逐项释明仲裁赔偿的法律依据、工伤赔偿的款项及标准,讲清物流公司经营的压力,后续诉讼、执行可能带来的时间成本与风险。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某物流公司一次性支付王某工伤保险待遇赔付款26万元。调解书签署后,某物流公司如约履行了付款义务。一场近四年的维权“拉锯战”,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