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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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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12份签名样本理清一笔“糊涂债”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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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时空       上一篇    下一篇

近日,在拿回25.63万元全部执行款及其利息后,年近70的高大娘专程来到苏州市检察院向检察官当面致谢:“谢谢检察官,我现在终于可以睡个安稳觉了,要是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现在还背着一身糊涂债呢.....”故事的起因,要追溯到2017年。

花甲老人突遭“天价担保”

高大娘与叶某某是共事多年的老同事。2017年3月至6月,叶某某因资金周转陆续向同事朱某某借款113万元,写下7张借条。高大娘怎么也没想到,这些借款日后会将她拖入官司泥潭。

2018年,因叶某某迟迟未还款,朱某某将其诉至张家港法院。经调解,叶某某承诺归还全部借款及利息,但因其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113万元借款成了“一纸空文”。

时间一晃到2022年3月,让高大娘始料未及的是,自己竟成了被告席上的主角。朱某某将她起诉至张家港法院,声称高大娘为叶某某的借款提供了担保,要求其对25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一审庭审中,朱某某提交了有“高大娘”签名的15万元和10万元借条原件,高大娘对借条及签名未作辩解,法院最终判决高大娘对25万元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只给叶某某担保过10万,怎么多冒出15万?”接到法院判决后,高大娘反复回想,自己在2017年出于情面,确实只为叶某某的一笔10万元借款签过担保。

高大娘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中,她翻出了朱某某此前起诉叶某某时提交的15万元借条复印件——这份来自法院卷宗的证据上,根本没有她的签名。朱某某辩称签名是高大娘事后补签的。苏州中院认为,高大娘在一审中已自认签名真实,维持原判。

随后的再审申请也被裁定驳回,高大娘的心情跌落到谷底,“我确实没有在15万元借条上签名。”

揪出“签名猫腻”

2023年7月4日,高大娘来到苏州市检察院申请民事检察监督。“检察官同志,我真的没签过那个15万元的担保,求求你们帮帮我。”该院立案后启动审查程序,将监督焦点锁定在“15万元借条签名真伪”和“高大娘一审自认的合理性”上。

为了查清真相,苏州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展开了全方位调查核实。通过询问多方当事人得知,高大娘、朱某某与叶某某不仅是同事,叶某某还欠着高大娘43.8万元借款未还。更令人意外的是,高大娘起诉叶某某追讨43.8万元欠款的案件,与朱某某追讨叶某某113万元的案件,竟是同日起诉、同日调解、同日申请执行、同日被裁定“终本”。

“自己43万元的债权都没要回一分钱,怎么可能反过来为债务人的15万元债务补签担保?”这完全不符合常理的做法,让检察官更加坚定了深入调查的决心。

针对一审“自认签名”这一关键问题,高大娘向检察官道出原委:“15万元借条是2017年的,到一审时已经过去五年多了。我年纪大了,记性越来越差,又确实为10万元借款担保过,当时看到两张借条上的签名,脑子一糊涂就误以为都是自己签的。一审判决后,我找到朱某某起诉叶某某的另案卷宗,发现15万元的借条没有我的签名,这才想起了真相。”

结合高大娘已年过七旬、诉讼能力较弱的实际情况,检察官认为其说法具有合理性。但要帮助高大娘洗清“糊涂债”,必须拿出笔迹鉴定意见这份关键证据。

为了收集足够的同期签名样本,检察官辗转高大娘原工作单位、开户银行、亲友家中,收集到工作文件上的审批签名、银行开户资料上的签名、亲友往来信件上的签名等12份有效样本。2024年2月4日,检察官委托苏州市检察院司法鉴定中心进行笔迹鉴定。

多年纠葛终获圆满

2024年2月19日,司法鉴定中心出具鉴定意见书:15万元借条担保人处的“高大娘”签名,部分笔画存在重描、转折生硬等异常,与样本字迹的形体特征、结构特征虽有相似,但并非高大娘本人书写。

苏州市检察院经审查认为,笔迹鉴定意见充分证明高大娘未对该15万元借款提供担保,原审判决依法应当予以纠正。

2024年5月28日,该院向苏州中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详细阐述了案件疑点、调查过程和鉴定结论,建议对本案进行再审。

苏州中院收到检察建议后,经审查依法裁定对本案再审,并将案件发回张家港法院重审。重审期间,张家港法院委托南京东南司法鉴定中心再次进行笔迹鉴定,鉴定结论与检察机关委托的鉴定意见完全一致。

铁证面前,朱某某不再坚持原有主张。2025年7月25日,在张家港法院的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朱某某同意返还高大娘15万元执行款及其利息共计25.6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