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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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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低价酒以次充好“变身”高档白酒

日期: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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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8版:法治时空       上一篇    下一篇

“真瓶换酒”以次充好,出租屋竟成了制假售假的“黑作坊”。近日,溧阳市检察院依法办理一起假冒注册商标案件,全面查清王某制假的犯罪事实后,向溧阳市法院提起公诉。4月20日,法院依法作出判决,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二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名酒市场热度居高不下,高额利润让不法分子铤而走险,50多岁的王某便动起了歪心思。自2023年起,他就在出租屋内以灌装方式往回收的高档白酒瓶内注入低档白酒,妄图通过仿冒知名白酒非法牟利。

王某通过各种渠道回收高档名酒的空酒瓶及原厂包装盒,随后采购低档白酒,作为灌装基酒,还专门从外地非法定制仿冒防伪标签、高档酒盖、封口配件,配齐全套仿冒包装材料。王某用同品牌低档酒灌装高档酒瓶,针对茅台,则利用酱香酒风味相近特点,用其他品牌酒灌装并刻意模仿正品口感与香型。通过这样的方式,他大肆仿冒注册商标白酒,再以正品价格成箱销售给烟酒店等。

2024年2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反映,王某制作假白酒,并销售到溧阳各超市,扰乱溧阳白酒市场秩序,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在王某用于制造假酒所租赁的房屋内将其抓获。2025年1月6日,该案被移送至溧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检察机关经全面查证,依法认定2023年10月至2024年5月间,王某以非法牟利为目的,未经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擅自回收、购买印有知名商标的酒瓶、外包装、防伪标识等材料,在出租屋内用低档白酒私自灌装,制造假冒注册商标白酒,累计销售金额5万余元,被扣押尚未售出的假冒白酒金额21万余元,非法经营数额共计27万余元,非法获利1.3万余元。王某的行为严重侵犯知名白酒企业知识产权,危害酒类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办案检察官指出,王某明知是知名注册商标,仍故意回收正品包装、以低档酒灌装冒充高档名酒,未经授权大规模生产销售假冒白酒,主观非法故意明显、客观侵权行为完整、涉案数额达到刑事追诉标准,已严重触犯刑法,必须依法从严惩处。2025年12月15日,溧阳市检察院依法以假冒注册商标罪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经全面审理,采纳检察机关全部指控意见,结合王某犯罪事实、涉案金额、认罪态度、社会危害性等情节,于2026年4月20日当庭作出判决。

知识产权保护事关创新发展、市场秩序与民生安全。检察机关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切勿贪图低价购买来路不明的名牌白酒,警惕低价名酒、“内部特供”、原厂“尾货”等虚假宣传;切勿参与回收酒瓶、倒卖包装、代工灌装等制假售假行为;名酒企业也应加强酒瓶回收管控、升级防伪溯源技术,共同抵制假冒侵权,携手维护公平有序、安全放心的酒类市场环境。检察机关将持续加大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商标、制假售假犯罪,以检察履职护航品牌创新,守护民生安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