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智培 记者 翟 敏)近日,兴化市法院戴南法庭主动开通涉农纠纷“绿色通道”,仅用一个星期便高效办结一起蟹塘转让排除妨害纠纷案,以“速调快处”牢牢守住养殖户蟹苗投放黄金时节,用务实担当的司法作为,赢得群众广泛赞誉。
今年初,养殖户唐某合法流转本村26.3亩蟹塘,签订正式流转合同并足额缴清租金。3月,唐某与原塘主王某因蟹塘内固定设施补偿事宜产生纠纷,双方争执不下。虽经村委会、派出所等多次介入协调,矛盾始终未能化解。
清明至谷雨时节,正值河蟹养殖投放蟹苗的关键窗口期,一旦错过,全年养殖计划将彻底落空,经济损失难以估量。眼看养殖时节一天天流逝,纠纷却迟迟无解,心急如焚的唐某向法院提起排除妨害诉讼,期盼通过法律途径尽快化解矛盾、抢抓农时。
受理案件后,戴南法庭高度重视,立即启动涉农案件快办机制,由法庭负责人周鑫涛全程督办、员额法官余仁祥承办,全庭加班加点,连夜制定“快审+精调”的处置方案,争分夺秒为蟹农纾困解难。
戴南法庭联合戴窑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直奔蟹塘,现场开展联合调解。承办法官采用“背靠背”的方式,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一方面细致释明民法典中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财产损害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清晰界定双方权利义务与法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梳理矛盾症结,深入分析纠纷久拖不决对双方造成的双重风险,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逐步缓和对立情绪、打开双方心结。
从午后暖阳到夜幕降临,承办法官耐心沟通、反复协调、释法明理,以专业的法理素养与赤诚的为民初心,打动了双方当事人。最终,唐某与王某当场达成一致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冰释前嫌。蟹苗下塘后,当事人专程来到戴南法庭,向承办法官送上锦旗。
记者了解到,此次高效调处,既让唐某赶在蟹苗投放最后时限前顺利进场,成功避免数十万元重大经济损失;也让王某依法获得合理设施补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赢得双方当事人一致好评与衷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