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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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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淮安中院为企业开出司法“良方”

日期:0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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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1版:要闻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通讯员 曹 静 赵 晗

一场因厂房抵押引发的企业生存危机,因为淮安市中级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而迎来转机。

事情要从一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说起。涉案的江苏某食品公司,是一家返乡创业的夫妻店,主营食品生产销售,产品远销苏锡地区,吸纳了数十名当地群众就业。它不大,却是扎根乡土、带动一方民生的小微实体。

然而,风浪来得猝不及防。企业承租厂房经营期间,出租人因无力偿还银行贷款,将厂房抵押给了盱眙某商业银行。银行依法申请实现抵押权,淮安中级法院启动了厂房拍卖及清空程序。眼看生产线还在运转,厂房却要被腾空,这家食品公司先后提起案外人异议、异议之诉乃至上诉,苦苦请求排除房屋交付。一时间,这家小小的乡土企业命悬一线。

承办法官没有就案办案。在梳理案件事实的同时,他们更关心一个问题:这家企业到底哪里“生病”了?

带着疑问,法官们走进企业车间,与经营者面对面交流。一圈走下来,问题逐渐清晰:合同主体管理混乱、款项支付流程随意、法律意识淡薄、对执行程序认知模糊、风险防控机制几乎为空白……这些看似不起眼的短板,正是企业频频“踩雷”的根源。如果不及时规范,即便熬过这一关,未来也难免再陷纠纷。

案子要结,但企业的路还长。淮安中院执裁庭没有止步于判决,而是坚持“司法为民、护企安商”导向,在案件审结后,精准制发一份关于小微企业经营法律风险防范的专项司法建议书。五条建议,条条直击痛点。规范合同主体管理,健全支付审核机制,定期开展法律培训,提高对执行程序的认知,构建长效风险防范机制,为企业开出了一张实实在在的“体检报告”和“调理良方”。

更难得的是,这份建议没有“一发了之”。执裁庭建立起“发送+跟进+答疑+回访”闭环工作机制,安排专人主动对接企业,全程跟踪整改,随时解答法律疑问,把司法服务从“纸面”一步步推到了“地面”。

近日,一封沉甸甸的回函送到了法官手中。回函中,企业负责人言辞恳切:“法院送来的不是一纸文书,而是一本生存指南。”回函详细列出了五条整改措施,字里行间透着一家小企业从迷茫到清醒、从被动挨打到主动规范的转变。

一纸建议,承载司法担当;一份回函,见证护企实效。这场法院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不仅是审判职能延伸、诉源治理深化的生动注脚,更让人看到:司法机关不只是纠纷的裁判者,同样可以成为企业成长的“护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