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检委会引领“高质效办案”路径研究
日期:04-30
在新时代背景下,基层检察院检委会作为办案组织和重大业务决策机构,委员具有政治素质过硬、办案经验丰富、业务本领较强的优势。检委会在审议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同时,应当围绕落实最高检“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求,聚焦办案关键环节,探索多元发挥检委会指导办案、审核把关、内部监督等作用,广泛组织委员审议业务质效报告、评查重点领域案件、督听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评选季度高质效案例,推动检察官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真正落实到位。
聚焦整体态势,以“委员审议业务质效”赋能法律监督一线。定期开展办案质效分析,对提升法律监督的精准度、力度、深度,增强监督实效,进而推动“四大检察”持续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检委会委员可以立足办案质效分析报告,逐一审议研究、发言讨论,聚焦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和公益诉讼等重点内容,同时围绕业务质效报告中的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结合分管领域和部门工作找准突破点,提出加强和改进建议,推进监督质效总体向好。
围绕重点个案,以“委员常态开展评查”赋能案件办理一线。近年来,最高检对开展案件质量评查提出要求,可以探索制定检委会委员参与案件质量评查专门规定,明确评查范围,实行“委员主办、小组评查、一案一评”。评查活动可以围绕事实、证据、程序、法律适用、文书、效果等全要素开展,建立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并将评查结果与绩效考核、司法追责等适当挂钩。可以总结形成评查报告,并提交检委会集中审议,组织涉及的检察官列席检委会,通过集中通报、逐一点评、深入剖析、提出对策,引导检察官树牢严格规范办案意识,形成评查闭环。
聚焦出庭评议,以“委员现场督听打分”赋能支持公诉一线。出庭支持公诉是检察机关的核心标志性职能,是刑事检察的“看家”本领。可以组织检委会委员对刑事检察业务条线检察官开展听庭评议监督,确保普通犯罪检察、重大犯罪检察、职务犯罪检察、经济犯罪检察及未成年人检察的检察官每年至少接受1次评议。可以通过现场打分等形式,重点评议检察官出庭支持公诉活动是否规范以及法庭讯问能力、举证质证能力和庭审辩论能力,倒逼检察官提升整体出庭支持公诉能力,让出庭公诉成为法治教育公开课。
聚焦典型示范,以“委员集中逐案点评”赋能案例培育一线。充分发挥高质效案例的示范引领作用,可以通过每季度或每半年组织内设业务部门推荐高质效案例,在检察官汇报推介的基础上,由检委会委员逐案研究评议,分别指出办案亮点、不足之处和提升方向,并评选出一定比例的高质效案例进行通报展示。通过集中点评活动,引导检察官把准“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方向,营造“办结案”更要“办好案”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