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法学会、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研究决定,即日起面向全省对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进行招标,择优立项。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课题立项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学理论研究,坚持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并重,强化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着眼服务“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紧扣法治江苏建设中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为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江苏贡献更多的法治力量。
二、课题类型及相关内容
江苏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分为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以及自选课题。研究时限分为长期和短期,长期课题侧重法学理论研究,研究时限约为8—10个月;短期课题注重法学实践研究,紧密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最新指示、最新论述,特别是对江苏工作的最新要求,突出时效和实效,紧扣中心大局和政法工作的重点、难点、焦点问题,提出具有前瞻性、指导性、针对性和对策性的建议,研究时限原则上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3个月。面向基层的专项课题仅接受县级及以下基层法学法律工作者申报。
申报重点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应从本公告所附《课题指南》相应类型的题目中选定,研究时限不可更改;自选课题自拟题目申报,研究时限自主选择后由学术委员会评定。所有申报的课题类型及研究时限,须经省法学会学术委员会集中评审,由省法学会择优立项。
对批准立项的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青年课题,根据规定按类型予以相应的经费资助。自选课题经费自筹。自选课题研究成果具有理论创新和应用价值、经评审鉴定为优秀的,后期予以适当经费奖励。
三、申报条件
(一)课题申请人(主持人,下同)负责组成课题组,课题组成员(含申请人)应不少于3人,一般不超过10人,均须为本省法学法律工作者(未注册为中国法学会会员的须及时注册)。
(二)课题申请人须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具有独立开展和组织指导研究工作的能力,能作为课题主持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任务。课题组其他成员须具有相应的研究能力并承担具体研究任务。
(三)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自选课题的申请人须具有高级职称或法学博士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处级以上职务;青年课题申请人须具有中级职称或法学、法律硕士学位,或法律实务部门科级以上职务,且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86年3月1日以后出生)。
四、申报注意事项
(一)课题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应遵守《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
(二)课题主持人为1人,不得多人联合申报,否则申报无效。申请人作为主持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同时可作为另一个课题的课题组成员。单纯作为课题组成员的,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组。超过的,按不合格申请处理。
(三)重点课题应由法学工作者和法律工作者共同组成课题组。
(四)承担过或者正在承担省级及省级以上相同研究内容课题的,或者承担省法学会课题未结项的,不得申报。
(五)短期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2个月,最迟不晚于2026年9月1日前报送终期成果;长期课题研究时限原则上为8—10个月,2026年10月1日前须向省法学会报送中期研究成果,省法学会将进行中期检查,2027年2月28日前报送终期成果。课题组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研究任务,若需延长研究时限,须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并经省法学会批准,长期课题延长时间不超过3个月,短期课题延长时间不超过1个月;未按期申请结项又未提出延期申请、无正当理由申请延期未得到同意或者同意延期后仍未如期结项的,将不再接受结项申请,课题申请人3年内不得申报省法学会课题。
(六)课题成果形式可以为调研报告、立法建议稿、论文、专著等,应同时提交成果摘要(3500字左右)。成果摘要选取成果中最具有决策咨询性的部分,针对法治建设中迫切需要解决的重大现实问题或理论问题,提出对策建议,文风朴实,语言精练,不需要对整个课题成果进行简述。课题成果具有重要价值的,将报送中国法学会、省有关部门。
(七)课题申请人须随《申请书》一起提交职称资格证书或学历学位证书或任职文件扫描件,青年课题申请人还应提交身份证扫描件。
(八)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当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核。以兼职人员身份申报的,兼职单位须审核兼职人员身份的真实性。
(九)课题申请人应如实填写申请材料,如发现申报不实的,不予立项或撤销立项,并追回所拨经费款项。
(十)重点课题申报时提供不少于5000字的初步成果,其他课题申报时提供不少于3000字的初步成果。
五、申报办法
(一)请课题申请人按照本《公告》和《江苏省法学会法学研究课题管理办法》要求,认真填写《江苏省法学会2026年度法学研究课题申请书》和课题申报相关信息。《申请书》电子版下载,请扫描二维码。课题申报相关信息填写请登录省法学会课题信息管理系统(网址https://proc.jschina.com.cn/fxh/)。
(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对申请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申请书》上签署审核意见和加盖单位公章,并将带公章的《申请书》扫描件上传至省法学会课题信息管理系统。《申请书》纸质版一式2份,邮寄至江苏省法学会。
(三)请在登录课题信息管理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前,准备好主持人学历学位、职务职称、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扫描件,按照系统提示上传。
(四)务必在2026年5月20日前下载《申请书》和登录课题信息管理系统完成申报工作,超时系统将关闭,无法完成申报程序。
六、申报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6年5月20日截止。
七、申报材料寄送地址
地址:南京市北京西路70号省委大院10号楼,邮编:210013。仅接受中国邮政EMS投递。
联系人:毛晶,电话:025-83392314,13222021580。
技术支持:徐工,电话:025-586822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