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贺 超)近日,连云港市赣榆区法院海头法庭成功调解一起涉中小微企业买卖合同纠纷,既帮助供货企业回笼账款,也纾解了欠款企业的经营压力,妥善化解双方多年矛盾。
2016年,原告某设备供应企业与被告某生产企业签订《工矿产品购销合同》,约定原告向被告供应工业设备,总价款的10%预留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结清。2018年11月案涉设备完成交付,2020年5月约定质保期届满,经双方共同对账确认,被告尚欠原告质保金共计9.5万元未付。因多次催讨款项无果,原告于今年4月诉至法院。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查明双方对欠付事实无争议,仅因被告近年经营困难、暂无力一次性全额付款引发矛盾。考虑到双方系合作多年的商业伙伴,法官优先组织双方开展调解。经多轮协调,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该起纠纷的化解并未止步于调解协议签订。承办法官始终践行“事要解决”理念,主动致电当事人了解还款筹备情况,跟进协议履约进度。最终,被告提前足额付清全部质保金,矛盾纠纷得到彻底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