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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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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江苏法制报

如皋上门调解止纷争

日期: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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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A06版:审判纵横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记者 陈 坚 通讯员 皋法宣)“您看这个调解协议内容,第一条是应给付货款49880元,分期履行……”近日,如皋市法院白蒲法庭法官顾梅红与书记员王小妹来到当事人李某家中,逐条确认协议条款。

原告蔡某诉称,其从事鸡饲料经营业务,自2019年起,被告李某定期向其采购饲料,双方以滚动方式结算货款。后因李某欠蔡某49880元货款一直未能清偿,被诉至法院。

承办法官阅卷后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调解。李某承认欠款事实与金额,但坦言自身家庭经济状况不佳,一次性还款比较困难,希望能分三年付清。承办法官与原告蔡某耐心沟通,释明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协调,蔡某同意李某提出的分期还款方案。

然而即将确认调解协议时,新的难题出现:李某前不久中风后造成一条腿行动不便,家中还有95岁高龄老母亲需要专人照料,无法到庭确认。法庭先后尝试线上签字、远程确认等多种方式,均因李某操作能力和设备条件限制等原因未能成功,调解协议一时无法签订。

顾梅红随即带领书记员王小妹赶往李某家中,现场逐条核对调解协议内容,耐心讲解条款含义,明晰分期履行细节。李某在协议上签字签认。